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2017年第一期)—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2017年第一期)—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委托,为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2017年第一期)—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2017年第一期)—项目管理
2.招标单位: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3.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05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的项目具体实施进度为准)
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招标范围:对沈阳市(非财税独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2017年第一期)进行全过程管理(含监理)
8.质量标准: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各投标单位相应资质证书注明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单位。
项目管理负责人及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项目总监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负责人与项目总监不得为同一人,且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与项目监理班子人员不得为同一班子人员。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4月1日开始报名,2017年4月5日报名截止。
2.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04月1日至2017年04月20日,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陆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4月21日9:00时整(北京时间)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25号甲 邮 编:110014
联 系 人:时广宇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邮 编:110002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8室)
联 系 人:陶天明、白云鹏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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