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通线红升桥上部改造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沈通线红升桥上部改造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沈通线红升桥上部改造工程监理(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
2、工程名称:沈通线红升桥上部改造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
3、工程规模:桥长75.5米;
4、资金来源:省补贴;
5、招标范围:沈通线红升桥上部改造工程监理 ;
6、建设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红升村;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 期:与施工同步 ;
9、投标保证金:1万元(基本账户转出);
10、计划资金:4.04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公路工程甲级(含甲级)及以上
2、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报名及原件验审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 4 月 10 日下午14时前报名(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箱。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要求:需携带投标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1日至2017年 4 月 17日(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国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每份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13时30分,
递交地点为: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会议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会议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人:辽宁国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宾满族自治县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39号
联 系 人:刘恩 联 系 人:陈茜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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