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提取仪、DNA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系统)招标公告

核酸提取仪、DNA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系统)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六盘水市公安局核酸提取仪、DNA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C-GC-【2017-1】
3、项目序列号:XC-GC-【2017-1】
4、项目联系人:潘若娟
5、项目联系电话:186*****005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数量1核酸提取仪 (微量生物物证DNA自动化提取纯化系统)2台2LIMS系统(含:DNA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软件 1套;DNA数据分析软件 1套;数据库服务器 1台;应用服务器 1台)1套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1,54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六盘水市公安局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c.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d.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提供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上一年度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f.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g.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特殊资格要求
a.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承诺书原件;b.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要求: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内到院排除安全故障);c.提供近一年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上述证明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需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4-01 09:00:00至2017-04-11 16:3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六盘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兴趣的供应商于2017年4月1日09 :00时至2017年4月11日16时30分,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psggzy.cn/)登陆“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采用系统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交易活动(如已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则可直接登录系统报名)。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psggzy.cn/)-网上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核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情请咨询****-*******/****-*******。供应商应随时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psggzy.cn/)“交易平台”查看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4-27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4-27 09:30:00
12、开标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盘水市钟山大道白鹤高架桥下北侧白鹤公园对面)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4-01 09:00:00至2017-04-25 16: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麒麟支行
帐 号:****************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六盘水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 潘若娟
联系电话: 186*****005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许昌市兴业路与天瑞街交汇处东泰大厦五楼
项目联系人: 杨瑾
联系电话: 177*****062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管理系统 实验室 核酸提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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