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保护装置生产招标公告

封闭保护装置生产招标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第八条的要求,现将大庆市顺康石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封闭保护装置生产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封闭保护装置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让胡路区银浪牧场;

3、建设单位:大庆市顺康石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租用大庆嘉友特种设备维修有限公司现有闲置车间,车间内安装锯床、车床、刨床、钻床等设备,年加工封闭保护装置2500套;

6、占地面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00m2,总建设面积1200m2;

7、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75万元人民币;

8、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为“8h/d”;年工作日为180天;

9、劳动定员:项目员工约1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评价单位收集、研究项目资料和文件→开展区域环境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进行工程分析→识别环境影响因素→开展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建设单位现委托黑龙江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已经接受委托并准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三、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调查、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意见调查、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提出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控建议、确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现就该项目的建设、运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的意见。

1、对项目的建设内容、选址、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其它相关的问题的意见;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黑龙江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华 联系电话:156*****666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市顺康石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韵韵 联系电话:135*****572

通讯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牧场

邮编:163000

2017年3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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