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已经由濮县发改【2015】38号文、濮县发改【2016】1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二);
2.2招标编号:SDFZPY********-***;
2.3建设地点:濮阳县境内;
2.4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一期)防渗部分、污水处理部分;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二期)土建部分、防渗部分、污水处理部分;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一期)防渗部分;
第二标段: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一期)污水处理部分;
第三标段: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二期)土建部分;
第四标段: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二期)防渗部分;
第五标段: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二期)污水处理部分;
第六标段: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全过程监理;
(注:投标单位可针对以上标段中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同一个项目经理只能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标段前后顺序取舍;)
2.7工期:第一、四标段:60日历天/标段,第二、三、五标段:180日历天/标段,第六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四标段:
3.1.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资金3000万及以上;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4、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个施工合同价 1000 万元以上含人工水平(HDPE土工膜材料)防渗工程的垃圾处理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并提供所附业绩网上查询截图及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
3.1.5、进口HDPE防渗膜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合法投标授权书(投标人选用的HDPE防渗膜产品寿命应大于50年,其品质需要达到或高于索玛、GSE或安塔菲等同类产品质量,满足国际土工材料GRI-GM13的标准,幅宽不小于7米,厚度1.5毫米。);
3.1.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2、第二、三、五标段:
3.2.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
3.2.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3.2.5、第二、五标段: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污水处理业绩一个或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所附业绩网上查询截图及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第三标段: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400t/d垃圾填埋场土建施工业绩一个或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所附业绩网上查询截图及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
3.2.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7、项目管理机构(五大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3.2.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3.3、第六标段:监理标
3.3.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
3.3.3项目监理机构: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测量员等须具有相关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其中监理工程师必须配齐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环境监理四个专业;
3.3.4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类似垃圾处理场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
3.3.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4.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4.1第一至五标段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4.2第六标段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4.2.1投标人于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进行报名,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项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捌拾万元;第二标段:伍万元;第三标段:贰拾万元;第四标段:捌拾万元;第五标段:伍万元;第六标段:壹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7.发布公告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濮阳市濮阳县红旗路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183*****095 158*****116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南角容金国际1号楼三单元803室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7年4月1日
标签: 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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