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卫生院门诊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海安高新区卫生院门诊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高新区卫生院门诊楼装修工程(项目名称)

装修工程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卫生院门诊楼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高新区卫生院,招标人为海安高新区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卫生院院内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说明。

(3)招标范围:装修工程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07月06日,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E****************001001
装修工程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7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a.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b.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c.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应的上岗证书;e.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注: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7年04月01日到2017年04月11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11日14:3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整。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几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抽签确定。

2.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4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条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项目负责人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企业类似项目

业绩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其他要求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应的上岗证书; e.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注: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 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海安高新区卫生院门诊楼装修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清单

工期
总工期:8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5000元整

权利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工程造价99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总分100分。

2.2.2工程造价评审(99分)

2.2.2.1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2.2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3)评标程序

9.联系方式: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招 标 人:海安高新区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 系 人:宋长春
联 系 人:刘晓云

电 话:189*****299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门诊楼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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