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5-17411708018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5-17411708018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18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18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食品快速检测车一项;
三、项目预算 12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3、投标人所投食品快速检测车须在国家工信部有上牌《公告》[提供所投车辆《公告》(包含改装前公告页和参数页以及改装后公告页和参数页)复印件],确保车辆在项目当地能够上牌落户。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微生物实时快速检测系统、智能一体化食品安全检测系统、智能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及一体化执法装备箱)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6、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应在有效期内)。8、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9、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10、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6年7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1、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4-01到 2017-04-1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3室)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1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600元人民币(不接受支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6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5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4-2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女士、赵女士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宾友道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先生 :153*****59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0182项目招标文件(快检车)终稿(1).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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