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播设备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播设备招标公告
巩留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播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询 价 采 购 须 知
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巩留县政府采购办采购项目通知书的要求,受巩留县广播电视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该单位新闻采编播设备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报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采购人:伊犁州巩留县广播电视台
2、询价项目:巩留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播设备采购
3、采购预算金额(专项):19.28万元;
3、询价内容:新闻采编播设备1批,具体参数见询价单。
4、询价文件编号:glzfcg-xj-2017-20(标二)
5、采购机构: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报价单一同报送)。
三、询价文件的取得:取得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18:00(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询价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4月5日18:00时之前到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报价将被拒绝。
取得地点: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档案局三楼)。
取得方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来人免费领取纸制询价文件或拷贝电子版。
四、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时,逾期恕不接受。
五、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及传真:0999- *******
联系人:杨女士(采购人) 电话:138*****761
六、报价方式:现场书面递交或传真报价。供应商按照本文件规定的《产品报价表》格式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该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七、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均加盖公章。
八、成交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九、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十、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正常使用满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十二、履约责任:执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相关规定。
标签: 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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