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膳食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食堂膳食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成都市精神病院购买食堂膳食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需
求
论
证
报
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采购需求
1 项目概述:1.1 成都市精神病医院食堂(包括病员食堂、员工食堂)总建筑面积约1000m2,其中工作区面积约650m2,就餐区面积约350m2,就餐人员总数约1142人。
1.2 服务项目范围:
1.2.1 服务项目:采用购买服务模式。由供应商对食堂进行管理,包括为病员及亲属、员工提供膳食和日常生活用品服务,采购人提供场所和设备,水、电、气三通。
1.2.2 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督。
1.2.3 食堂管理、安全责任:
1.2.3.1 供应商对食堂的日常运行、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卫生等安全工作;制定食堂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负责食堂资产的管理和维修、维护,并做好食堂日常统计等工作。对就餐区、工作区进行保洁,保持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餐具消毒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负责服务团队所有人员相关经费和原材料、水、电、气费,负责厨具维护、维修等费用。
▲1.2.4 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生活用品服务,场地由采购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生活用品服务。)
★1.2.5 供应商应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和采购人要求,购置与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其经费由供应商负责投入(应提供承诺书)。
1.2.6 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1.3 服务要求:
1.3.1 总体要求:
1.3.1.1 按“快捷、有序、安全”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服务需求。
1.3.1.2 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
1.3.1.3 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1.3.2 服务质量:完善质保措施,确保病员及家属、员工就餐质量;不定期更换菜品,基本满足病员及家属、员工就餐需求;保证饭菜的热度;建立服务质量反馈渠道,由采购人定期对服务质量(包括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卫生等进行考核),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整改。
1.3.3 卫生标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服务质量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严格组织购买、加工、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食堂。为防止交叉感染,所有餐具每天消毒并存放在消毒柜中;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严格将生食、熟食所使用的餐具分开;供餐完毕后,将所有的食物放入保鲜盒或加保险膜后放入冰柜中。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1.3.4 安全要求: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供应商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后,方能上岗。供应商应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每天负责设施设备和水、电、气等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每天供餐结束后应关闭水、电、气。供应商每半年应请专业公司对抽油烟系统进行清洗,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专业培训。
1.3.5 管理要求:
1.3.5.1 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供应商应建立生产、安全、卫生、人员管理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预案。供应商应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工作,按劳动法为员工发放工资和购买保险,接受采购人监督。
1.3.5.2 供应商应爱护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规操作,不得损坏、丢失,做到存放整齐,定期维护保养。供应商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严禁违规操作。
1.3.5.3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坚持餐具每餐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卫生检查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记录。
1.3.5.4 供应商应针对突发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1.3.5.5 财务管理:供应商应配置专业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会计法》相关规定,对“三无”供养人员专账管理,次月15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分类公布上月账目。
1.3.6 食料采购:供应商在食料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食料采购的相关证照,并可追溯原产地。
▲1.3.7 餐费标准:
1.3.7.1 “三无”供养病员(约190人):550元/月,配餐制。
1.3.7.2 其他病员和陪伴(约690人):17元/天,配餐制。供应商应为病员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
1.3.7.3 员工(约200人):不高于260元/月,刷卡就餐。
1.3.7.4 病员家属:略低于市场价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
1.3.8 膳食供给:
1.3.8.1 病员及陪伴:
序号 | 餐种 | 送餐时间 | 食谱 | 备注 |
1 | 早餐 | 7:30 | 稀饭、牛奶、豆浆、鸡蛋、包子、馒头、花卷、糕点、小菜、咸菜等。 | |
2 | 午餐 | 11:30 | 两荤一素一汤。 | 能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 |
3 | 晚餐 | 17:00 | 一荤一素或面食。 | 面食每周不得超过1次。 |
1.3.8.2 员工:
序号 | 餐种 | 就餐时间 | 食谱 | 备注 |
1 | 早餐 | 8:00~9:00 | 稀饭、牛奶、豆浆、鸡蛋、包子、馒头、花卷、糕点、小菜、咸菜等。 | |
2 | 午餐 | 12:00~12:30 | 两荤两素一汤或以上。 | 能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如小炒等)。 |
3 | 晚餐 | 17:30~18:00 | 一荤一素。 | 能提供个性化膳食服务(如小炒等)。 |
4 | 夜宵 | 按采购人安排 | 面条、炒饭、汤元等。 |
1.3.8.3 供应商应提供每周食谱,规格不得低于规定的数量。每周四制定下一周食谱,由供应商负责人和营养师签字后报采购人审核。经审核后,供应商应在周一上午10点前将食谱公示到各楼层指定位置。
1.3.8.4 供应商应根据不同病员的需求,制定出利于健康的营养膳食服务(如糖尿病员、痛风病员、“三高”病员营养食谱等)。应为员工、探病家属等提供个性化服务。
1.3.8.5 供应商应保证就餐人员每人每天肉类不少于150克、鸡蛋一个。蔬菜应为当季时令新鲜蔬菜。
1.3.9 供应商应为病区提供订餐、送餐和餐具回收服务,不得以病员欠费等原因拒绝为病员供餐。
1.3.10 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下,供应商应及时解决,不得推迟供餐和停餐。
1.3.11 人员配置要求:
1.3.11.1 供应商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服装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所有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由供应商自行安排工作人员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如有人员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新员工的健康证。合同期内人员健康证必须保持有效。
1.3.11.2 项目经理要求:至少1名,具有三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强;全面负责食堂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执行食堂的规章制度;保持与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沟通,了解病员及员工反馈的服务意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卫生“五·四制”;做好食堂员工政治思想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和技能的学习培训,提升食堂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食堂菜品质量、服务质量;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合理使用各种原料,减少浪费,有效控制节能降耗工作;负责执行每月的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1.3.11.3 厨师长要求:不少于1名,有三年以上膳食服务经历,具有中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虚心听取采购人意见和要求,不断提高菜品质量,满足就餐人员需求;检查督导厨师搞好厨房卫生、参与食谱制定,推出新菜品;组织厨师培训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
1.3.11.4 厨师要求:不少于5人。严格按照各种菜式规定要求、烹调方法烹制菜肴,保证菜品质量。根据食品质量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3.11.5 其他岗位人员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保障膳食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1.3.11.6 营养师:1名,负责指导膳食搭配,制定菜谱。
▲1.3.11.7 专业财务人员:1名,具有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严格遵守《会计法》有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做好成本核算,加强对食堂账目及物资进行管理,每月分类公布账目。
1.3.12 其他要求:
1.3.12.1 供应商应合理安置采购人食堂现有工作人员15人。
1.3.12.2 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及值班室。
1.3.13 考核要求:考核标准均按采购人的工作要求执行,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支付费用。
1.3.14 奖惩措施:
1.3.14.1 采购人根据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考核和满意度调查结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惩。
1.3.14.2 若出现重大问题(如食物中毒、火灾、人员伤亡等),供应商应自付自身损失外,还需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注:带“★”为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
★2 商务要求:2.1 付款方式:供应商提供正规、等额的发票后,定期据实结算。
2.2 服务期限:本次采购三年有效,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合同一年一签。
2.3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转账的方式交付采购人60万元履约保证金。
注:带“★”为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成都信用”网站,并留存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后勤管理服务或餐饮管理。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7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8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9 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 验收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 评审流程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标价法。
(二)评标程序:
1、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 资格要求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如供应商为法人单位,则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非盈利机构,则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及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1)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完整,不得只提供部分或者封面、封底。2017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须为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供应商所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银行缴款凭证或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2017年成立公司可提供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后勤管理服务或餐饮管理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后勤管理服务或餐饮管理。 |
7 |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或承诺中标后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代理机构。 |
8 |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9 | 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 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 |
2、符合性检查。
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5)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7)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7、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六、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报价10% (共同评分因素) | 10分 | 以本次符合要求的最低的员工就餐标准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 ||
2 | 服务响应25% (技术类评分因素) | 25分 |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5分(正偏离不加分); 2、带“▲”的要求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它要求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但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 |||
3 | 服务方案46% (技术类评分因素) | 46分 | 人员配置 | 1、营养师具有临床营养师资格证的得3分;财务人员具有会计师资格证的得3分;管理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3分;厨师长具有高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得3分。 | 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
2、对食堂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配置各岗位人员配置方案(包括人员数量、文化程度及专业素质等)进行评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 其中厨师须同时提供承诺书和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才能得分,否则不得分。 | |||||
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方案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对服务质量管理方案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对食堂环保管理方案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对原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方案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 1、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2、食物中毒、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对日常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办法进行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食堂配套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方案: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承诺在国家法定节日免费增加一个菜品,增加荤菜得3分,增加素菜得1分。 | ||||||
4 | 类似经验15% (共同评分因素) | 15分 | 供应商提供2014年以来类似经验但不超过三个,其中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每提供一个得4分,医院或福利机构的每个得5分。 |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盖鲜章及购买服务单位的服务评价函原件(评价应为优秀或良好)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合同原件必查。 | ||
5 | 信誉2% (共同评分因素) | 2分 |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
6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共同评分因素)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联系人:银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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