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包件2、包件3)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包件2、包件3)二次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包件2、包件3)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JZC-2017-009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交货维修地点:鄂尔多斯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框架期限:一年
2.5包件划分:包件2(伊旗地区车辆维修服务);包件3(达旗地区车辆维修服务);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以上;
3.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个体户除外)。
3.3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或汽车维修)、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3.5投标人须有开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接受税务局代开增票(需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3.6供应商所提供的配件材料(含维修工时费、包括免费清障救援工时费),必须明码标价(固定价),保证质量,并免费对轮胎气压检测,充气,补胎,每半月对车辆进行全车安检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市内24小时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供应商必须有车辆维修信息能够保存两年的记录留存能力;
3.8供应商必须提供维修配件的质保明细;
3.9一次性修车完好率达100%;
3.10投标人维修网点必须在所投包件各旗区政府所在地,并在招标文件中附照片证明,照片中需包含地标性建筑或者挂牌的建筑,维修厂家店面招牌必须与资质提供的营业名称相一致;
3.11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国内设备材料招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1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或投标单位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4.5 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5.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4月02日至2017年04月06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5.3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001室(金信商务广场A2楼);
5.4招标文件费:不收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瑞
联系电话:158*****58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001室(金信商务广场A2楼)
联 系 人:王永峰 布仁
电子邮件:********7@qq.com
2017年04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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