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新城综合管廊工程(给水、中水管线)2招标公告

南部新城综合管廊工程(给水、中水管线)2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南部新城综合管廊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15】1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给水、中水管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供、给水管线工程,钢塑复合管,管径≤DN700mm,横五路中水管线1400m,纵九路给水管线4500m,纵七路给水管线5000m,纵九路中水管线4100m,横九路给水管线1700m,横四路给水管线1600m,横五路给水管线1400m。
2.2 项目编号:LYHJZB2017—003JS—2
2.3 建设地点:辽源市南部新城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4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7 月 30 日,总工期 92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4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 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223(市政府北侧老财政局)
邮政编码:136200
联 系 人:曹 凤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136200
联 系 人:段 连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线 中水 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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