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灵台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由平凉市规划局以平规发[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全力拨款,项目业主为灵台县规划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专项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2.建设地点及规模:县城区,规划控制区总面积7.8平方公里。

3.规划概算:2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灵台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6.规划周期: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7月30日,总周期90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平凉市世纪花园B3区5号楼2单元801室)。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同时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4.各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须将《投标规范承诺书》提交至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领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含节假日)。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平凉市世纪花园B3区5号楼2单元801室)。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规划办公室三楼会议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621 0405 1250 8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红旗街支行

行号:3138 3301 0042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PLXY-2017-0329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规划办公室

地址:灵台县达溪河大道15号

联系人:周俊才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世纪花园B3区5号楼2单元801室

联系人:崔荣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规划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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