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的委托,对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3、保障范围:与沈阳市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全体职工和退休员工。约1595人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期及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提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招标人职工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因患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理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辽宁省经营范围内开展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的资格(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与本采购内容相适应的产品条款(经保监会备案)。
4.3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除必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授权委托人本人须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项目除外);②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③法人公司(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还须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⑤法人公司(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总公司),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项目除外);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3)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投标人,还须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文件出售后不退不换。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5号甲
联 系 人:李 楠
联系电话:024—********
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项目联系人:董珊、丁媛、冯佳欢
联系电话:***-********转8130、8131、8666
传真:***-********
辽宁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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