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厂区Cr(Ⅵ)污染土壤修复150吨电子汽车衡招标公告
原厂区Cr(Ⅵ)污染土壤修复150吨电子汽车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150吨电子汽车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Cr(Ⅵ)污染土壤修复项目150吨电子汽车衡采购。
2.2招标编号:YXXM-17004
2.3项目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清河北路北侧,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内。
2.4招标内容:150吨电子汽车衡,数量:1台,规格:3.4m×22m。
2.5招标要求:供货商应在投标前了解地磅基础情况,以确定自己能提供符合地磅基础要求的产品,并且应在签订商务合同后3天内给提供与地磅基础相匹配的预埋件。在招标人土建工程过程中,应实地到现场进行基础预埋件的指导工作,使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和招标人已施工的土建工程更好地配合。在设备运达使用单位现场后,按期派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招标人提供方便条件。
2.6交货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及以上;
3.2投标产品为自产或代理:自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代理必须具有授权书(需同时具有销售、服务授权书);
3.3近三年内至少有3个相同或类似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基本条件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7日,每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06室
5.3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报名):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原件);
(2)投标产品为自产或代理:自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代理必须具有授权书(需同时具有销售、服务授权书);
(3)经办人办理报名投标事宜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资质证书;
(5)业绩合同。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海艇
电 话:137*****390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06室
电 话:****-********
邮 箱:sdlcbjb001@vip.163.com
邮政编码:250001
联 系 人:刘雪飞 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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