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拼接屏招标公告

液晶拼接屏招标公告


寿宁县水利局韶托指挥中心液晶拼接屏
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我公司拟就寿宁县水利局韶托指挥中心液晶拼接屏建设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寿宁县水利局韶托指挥中心液晶拼接屏建设项目
二、询价内容:
1、46寸LED液晶拼接屏12片
2、多屏控制器1台
3、模块化支架12套(框架)
4、模块化支架4套(底座)
最高限价13.5万元(此报价应包含设备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保险、检验、报修、税收等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寿宁县水利局韶托指挥中心液晶拼接系统采购项目产品清单与主要设备技术参数指标性能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在中选后七日内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参与询价方式:请于2017年3月23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到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寿宁分公司三层综合部领取询价单,按要求填写报价单,密封盖章。
五、项目开标:2017年3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寿宁分公司进行。通过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报价人中,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报价人存在为谋取中选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买方的行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若在中选后、签约时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中选报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等违法违规行为,或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技术要求,买方将取消其中选报价人资格,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报价人所投产品应为原厂生产。评审过程中或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其所投产品非原厂生产的,买方有权拒收或取消其中选资格并终止合同。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买方有权视情况在中选报价人的应付货款中进行扣款处罚或者不再支付中选报价人剩余的合同尾款)。
(3)报价人若中选,应保证其所供货物的产品品质符合报价文件的承诺。在供货或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其所供货物不满足要求,买方有权拒收或取消其中选资格并终止合同,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买方有权视情况在中选报价人的应付货款中进行扣款处罚或者不再支付中选报价人剩余的合同尾款)。
(4)确定供应商后,买方有可能对中选报价人和其报价文件中的承诺内容进行实地核查,中选报价人应无条件配合买方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选后签订合同时,发现某个中选报价人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选等违法违规形为或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买方将取消其中选报价人资格并按照排序的先后递补中选报价人。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七、质疑处理:凡对本次采购存在疑问,请在开标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寿宁分公司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八、联系电话机通讯地址:
邮 编:355500
地 址:寿宁县胜利街北凤巷6号三层综合部
电 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传 真:****-*******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分公司
2017年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液晶拼接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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