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ZOP分析招标公告
HAZOP分析招标公告
(招标三部)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HAZOP分析招标公告
招标主题: | HAZOP分析招标 |
招标人: |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国内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CWEME-1704-FX-012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HAZOP分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1200万Nm3/d,年生产天然气40亿Nm3。一期建设规模为400万Nm3/d,分两系列建设。
3、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1号。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HAZOP分析,主要工作内容:
(1)运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方法识别阜新煤化工项目9个分厂(合成分厂、气化分厂、硫铵分厂、储运分厂、空分分厂、公用工程分厂、热电分厂、管道分厂、输煤分厂)的各装置(具体装置详见附件1《各分厂HAZOP分析资料汇总表》)潜在的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管理缺陷和环境缺陷,对装置的工艺过程危险及操作性设计等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议措施,并针对当前设计、施工、安装等给出合理的、优化措施、方案意见,进一步提高本套装置的安全度。包括HAZOP分析前期准备、收集资料、组建HAZOP分析组、熟悉资料、节点划分、分析方法选择和HAZOP分析培训等。
(2)配套HAZOP分析,对危害后果进行风险矩阵评估,确定危害后果的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措施,完成HAZOP分析报告。
(3)通过HAZOP风险矩阵评估,筛选合成分厂(低温甲醇洗装置、氨压缩制冷装置、火炬装置及甲烷化装置)严重后果和高风险事故场景,进行现场实例LOPA分析培训,评估保护措施有效性和充分性,评估基础设计安全仪表系统SIL等级是否满足要求和符合国家最新规范标准要求。
(4)对业主人员进行HAZOP分析培训及后续指导。
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5、服务期限:项目的会议分析时间(不包括前期准备、培训和分析后编制报告的时间)要求不低于75天;会议分析结束后15天内完成编制报告提交给招标单位审核。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业绩成果证明。
6.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4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大型国有石油化工装置和2个及以上大型煤化工装置的HAZOP分析(提供HAZOP分析企业出具或认可的业绩成果证明);1个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的LOPA-SIL分析定级(提供具有单位盖章的HAZOP分析报告的复印件)。
6.5HAZOP和LOPA主席、记录员的资质业绩要求:
主席:与设计小组和本工程项目没有紧密关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接受过专业培训;从事过10年以上工艺专业设计工作,或者从事过10年以上类似装置生产操作管理经验,从事HAZOP分析专业工作5年以上经验,且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大型国有石油化工装置和至少2个及以上煤化工装置的HAZOP分析;1个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的LOPA-SIL分析定级并担任HAZOP和LOPA主席(提供具有本人签字页的HAZOP和LOPA分析报告的复印件);
记录员:具有HAZOP分析经验,在三个以上且至少有一个大型国有石油化工装置或煤化工装置的HAZOP分析项目担任记录员(提供具有本人签字页的HAZOP分析报告的复印件);
6.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3日。
7.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通过后,即可上传标书费的电汇底单扫描件,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并在备注处注明“CWEME-1704-FX-012标书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3日。
标书费金额:523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标书发售服务电话:********89或***-********。( 标书发售人员:李经理 )。注:因标书发售人员业务较繁忙,如遇占线或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
8、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暂定于2017年4月北京,开标(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于开标前5日通知各投标人)。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8.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名称: |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曹硕 | 孙健 |
电话: | ||
邮箱: | caoshuo@dttrq.cn | Sunjian@cweme.com |
地址: |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1号 | 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一号楼(银河财智中心)A1010室 |
邮政编码: | 123000 | 1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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