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招标公告

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招标公告

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116号文《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专项资金和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2 代建项目名称: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油铺坳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保留①号楼(原管教大楼)、原配电房、原警卫室,拆除原备勤用房、原警察用房、原业务用房,新建1栋5F②号楼、1栋2F③号楼、1栋6F④号楼、1栋5F⑤号楼等4栋楼用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用房、业务用房、警察用房及附属用房,完善区内道路、绿化、室外活动场地、室外照明、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其中,保留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4370平方米,新建面积23150平方米。改扩建后收治规模1000人,总建筑面积3215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78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4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3万元,预备费715万元。包括:一期工程新建面积为16150平方米(不包括5F⑤号楼),投资估算额约5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包括二次装修费用)约4500万元;二期工程(5F⑤号楼)新建面积为7000平方米,投资估算额约23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包括二次装修费用)约1963万元。

2.5 代建范围:全过程代建

2.6 代建内容:在双方约定的工程范围内,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后(或可研批复后)建设前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一期工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730日;二期工程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定代建周期;竣工验收备案后2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http://222.247.40.206:88/);

3.3 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专业(应含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4.2 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60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4.3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4.1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4.4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网络下载招标文件方式)

6.1请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26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ztb.net)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ztb.net)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6.1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株洲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油铺坳

联系人: 刘耀华

联系电话:139*****1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和一宾馆1105室

联系人:唐登木

联系电话:189*****766

电子邮箱:********86@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扩建 戒毒所 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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