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吉尔格朗河石门水库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投标邀请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吉尔格朗河石门水库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投标邀请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吉尔格朗河石门水库 PPP建设项目

社会资本方采购投标邀请书

一、招标条件

伊宁县吉尔格朗河石门水库 PPP建设项目,通过行业意见报告批准采用PPP模式实施。采购人为伊宁县水务局,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批准单位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2项目批准文号:新发改农经(2016)2068号;

2.3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

2.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于伊犁州伊宁县境内,工程区南距伊宁县吉里于孜镇直线距离约21.5km;地理坐标为东经81°34,北纬44°0;工程由拦河坝、溢洪道、泄洪、发电饮水系统组成。总库容4627 万m3,控制灌溉面积6.68 万亩,电站装机容量6000KW,设计年发电量1671 万Kw.h,工程规模为中型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泄洪发电洞、对外交通、房屋建筑工程等;

2.5投资预算:85910.08万元;

2.6项目类别:采用PPP模式下的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2.7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外加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采购需求

3.1本项目考虑到系涉及农业、工业、居民供电、供水的民生工程,故本项目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方可参股项目公司。具体操作为,伊宁县人民政府委托伊宁县水务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伊宁县水务局与伊宁县水管总站新设的水务公司代表政府方出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订 PPP项目合同,合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移交。

3.2项目初步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任务。

3.3特许经营期≤25年,含建设期3年。

四、对邀请社会资本申请人资质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社会资本方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

4.1.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4.1.3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营业记录,投资人境内外业绩良好。

4.2特殊要求:

4.2.1社会资本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4.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5具有水库投资建设或运营或施工总承包的类似业绩;

4.2.6社会资本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7社会资本方上年度中标的工程合同累计额应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2.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等专业人员(社会资本方或其子公司员工,不允许挂靠);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以下人员共7人(有相应资格资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施工主管、材料员主管、造价主管各1人;

4.2.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

4.2.9.1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4.2.9.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9.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9.4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与拟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资质,使联合体总体上满足资质要求;

4.2.10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4.2.10.1社会资本方需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2.10.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4.2.10.3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1日,每日10:30~13:30(北京时间,下同),15:30~18:30,持投标邀请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银行大厦12楼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下列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提供双方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宁市解放路三巷泰隆大厦五楼(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发布。

八、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宁县水务局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县文化路1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9 0999 7865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2号招商银行大厦12楼

联 系 人:马德才

电 话:180 9916 3355

2017年4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水库 河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