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电动警车招标公告

警用电动警车招标公告

关于滨州市公安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警用电动警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公示一、采购单位名 称:滨州市公安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地 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联 系 人:刘行联系电话:189*****789二、代理单位名 称: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滨州市渤海十六路601号国际大厦1-4-1604联 系 人:宋 超联系电话:****-*******三、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滨州市公安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警用电动警车采购项目四、采购内容警用电动警车采购项目。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六、拟采购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拟采购供应商名称拟采购供应商地址
滨州市公安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警用电动警车采购项目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经北5路森源科技源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自车改以后,分局仅保留警车4部,且车况较差,难以应对快速出警、快速反应的需要,同时,为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提升路面见警率、管束力和震慑力,加大巡逻力度,警车上路,警灯闪烁,经局领导研究决定采购警用电动警车。日前,公安部已将电动警车纳入装备范畴,可以集中采购,且车辆已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使用。为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项目成本,经考察企业综合实力及承诺的供货条件,经专家论证,拟向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八、论证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聂雪芹滨城区质监站
李健霞滨城区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王光杰滨州职业学院
九、发布媒体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dong.gov.cn)2、《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bhggzyjy.gov.cn)3、《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zggzyjy.gov.cn)十、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2017年04月05日至2017年04月07日。现就以上采购项目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并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并同时抄送至北海经济及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在公示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04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警车 警用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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