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津洽会红桥区展位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津洽会红桥区展位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机关) 2017年津洽会红桥区展位布展工程 (项目编号:TJRR-CG-********)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机关) 委托,天津瑞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17年津洽会红桥区展位布展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7年津洽会红桥区展位布展工程

2.项目编号:TJRR-CG-********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工程为2017年津洽会红桥区展位布展工程,采购预算金额为30万元,服务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北馆N5展览大厅,展出面积9×15约135平方米。采购内容包括:展区设计、展台物料制作、展示设备租赁、展品运输、展会现场搭建、展区现场维护、应急预案、展区撤展等方面的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广告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30



三、项目预算

3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供应商经营许可范围具有与展台设计、搭建或服务等与本采购内容相关的许可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4-06到 2017-04-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磋商文件为电子版,请供应商自带U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4-18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4-18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叶瑞玺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志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瑞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26202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机关)、天津瑞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瑞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布展 展位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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