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马河区民俗村小镇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乌马河区民俗村小镇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乌马河区民俗村小镇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YZB(G)-公-*******

一、招标条件

乌马河区民俗村小镇基础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伊春市乌马河区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马河区民俗村小镇基础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乌马河区育苗经营所。

2.3 招标范围:图纸所包括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工长或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组织机构成员均需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并出具《授权招标人查询授权书》,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凭此授权书到相关部门对投标企业上述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查询,如因投标企业提供材料原因导致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无法进行,须投标企业全力配合。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3月-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办理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到当地的检查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开具针对本企业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含AAA级)以上企业信用评估报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9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应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0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

3.11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潜在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实际情况至伊春市乌马河区人民政府进行现场踏查,并领取招标人出具的踏查回执单,方可报名。

3.1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方为有效。

3.13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2017年04月05日至2017年04月11日9:00-11:00,13:30-15:30(法定休息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踏查回执单、信用评估报告、《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方为有效)等本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2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另加100元手续费(含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二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春市乌马河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项目负责人:女士

电话:****-************************转8009
日 期:2017年04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项目 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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