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赤霉病防治物资招标公告

小麦赤霉病防治物资招标公告


临泉县小麦赤霉病防治物资采购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编号:C********(JQ-2017-055)


采购人:临泉县农业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2
第四章 临泉县政府采购合同 ………………………24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 27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临泉县小麦赤霉病防治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泉县小麦赤霉病防治物资采购已经批准。采购人为临泉县农业委员会,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择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预算价
2.1招标范围和标包划分:共划分3个标包。
标包名称采购需求预算金额(万元)备注
1氰烯?戊唑醇(1)剂型:悬浮剂
(2)含量:48%的登记含量
(3)包装规格:所有≤100毫升(克)/瓶(袋)450本项目为固定采购预算报数量。
2戊唑醇?咪鲜胺(1)剂型:水乳剂
(2)含量:45%的登记含量
(3)包装规格:所有≤50毫升(克)/瓶(袋)130
3丙唑?戊唑醇(1)剂型:悬浮剂
(2)含量:15%的登记含量
(3)包装规格:所有≤150毫升(克)/瓶(袋)130
2.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日历天。
2.3交货地点:临泉县农业委员会指定地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3所投产品生产商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
3.4 所投产品生产商农药必须在小麦上取得登记,且在有效期内,施药方法为喷雾使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每一申请人可投以上多个标段,可中多个标段。
3.7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潜在申请人登录《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bj.linquan.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0日上午10时00分。
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标包每份售价600元。申请人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
6.踏勘现场和谈判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7.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泉县农业委员会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
联 系 人:庄恒国
电 话:182*****150(办) 189*****533
传 真:****-*******
网 址: ahjinquan@126.com
交易场所: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东侧二楼
联 系 人:侯子杰
电 话:****-*******
监督部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东侧二楼
电 话:****-*******
传 真:****-*******


2017年 4月5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采购人采 购 人:临泉县农业委员会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
2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泉县城鲖阳西路94号
联 系 人: 庄恒国
电 话:182*****150(办) 189*****533
传 真:****-*******
网 站:ahjinquan@126.com
3项目名称临泉县小麦赤霉病防治物资采购
4地点临泉县农业委员会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7服务范围所投标包的全部内容
8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日历天。
交货地点:临泉县农业委员会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10本项目要求申请人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产品生产商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
2所投产品生产商农药必须在小麦上取得登记,且在有效期内,施药方法为喷雾使用。
11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2踏勘现场□√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3竞争性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4分包□√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5偏离□√ 不允许
□ 允许,允许偏离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16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1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上午10时00分
1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所有申请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1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0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60天
21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金额:玖万元整(所投标包不限)
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转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网银回单等原件或复印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人应承担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风险。是否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交易中心财务到账记录的时间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银行汇款单上注明本项目编号“C********
收款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支行
账 号:****************78999
银行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2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24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5响应文件份数分标包编制,正本1份,副本4份
26装订要求不宜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于因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7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第 包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在2017年4月10日10时00分前不得拆封
申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地址:
28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9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 是。
30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退还。
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1申请人代表1、申请人宜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是法定代表人的:出具身份证;是委托代理人的,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合法。
2、办理成交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必须为申请人代表。
32.2谈判报价说明:本项目为固定采购预算报数量。
采购预算:
第一标包450万元;
第二标包130万元; 第三标包130万元。
32.3谈判结果公示谈判结果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32.4谈判文件的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
32.5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申请函及申请函附表不一致的,以响应函及申请函附表为准;申请函与申请函附表不一致的,以申请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申请人的解释为准。
32.6履约管理1、履约保证金
1.1为了确保卖方能全面、及时的履行自身的全部合同义务,卖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保证。(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否则,成交无效,投标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暂时扣留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为止。
1.3卖方完全认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监督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买方要求暂时扣留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认可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均只由卖方承担。
1.4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相关金额的剩余部分保证金,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十五天后,由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卖方。
2、违约责任
4.1卖方责任:卖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供货质量,且不能超越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4.2如卖方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先行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4.3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应当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卖方逾期交货达1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4.4如卖方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买方不仅有权解除合同,申请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扣留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需要进行商品检测的,卖方还应当承担该商品的检测费用,并依法接受其它法律法规的处罚。
4.4.1.拒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4.4.2.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4.4.3.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4.4.4.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4.4.5.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4.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4.4.7.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4.5若卖方违约且不及时纠正,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对卖方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其情节限制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参与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资格。
32.7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货物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清。
32.8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如果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质疑答复后,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2)质疑书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①未按法定时限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②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③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质疑人其质疑无效的理由,记录无效质疑一次,并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
(4)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
(5)以下形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③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④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⑦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32.9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本项目按照1、2、3标包自然顺序开标、评标、定标,每个申请人可以同时投3个标包,可中3个标包。
32.10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应具有谈判小组成员资格或熟悉相关业务。
谈判小组成员确定方式:采购人委托县公管局在安徽省综合谈判小组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一)总 则
1、定义
1.1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1.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成交后按买方理解。
1.3供应商:是指对“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申请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采购单位获取了谈判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成交后按成交人、卖方理解。
1.5 标包: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最小单位是标包。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中未分包的,申请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得部分投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2本项目的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3本项目的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4本项目的监督管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5 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和标包划分: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申请人资格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谈判费用
4.1无论结果如何,申请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踏勘现场
8.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
8.2 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8.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申请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申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5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申请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如需踏勘现场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9、投标预备会
9.1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申请人提出的问题。
9.2 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9.3 预备会后,采购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申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潜在申请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相关政策
10.1 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

(二)谈判文件
11、谈判文件构成
11.1 本谈判文件包括:
一、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三、评标办法
四、临泉县政府采购合同
五、采购需求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9.3款、12.1款和13.2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1.3 谈判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申请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12、谈判文件的澄清
12.1申请人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采购单位提出,对需要澄清的部分将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3、谈判文件的修改
13.1 在投标截止15日前,采购单位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通知是谈判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2 澄清修改通知将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一经发布,视同申请人收到确认。
13.3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顺延谈判截止时间,并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前款方式发布通知。

(三) 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构成
14.1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货物配置表
六、规格响应表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文件
八、相关证件复印件
九、售后服务和配送承诺及有关证明资料
十、申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十一、谈判 报价表
14.2申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
14.3申请人必须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申请人一旦中标,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5、谈判报价
15.1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不得高于预算价。
15.2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谈判报价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谈判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谈判报价的单价中,各项单价合计金额应于谈判报价一致。
15.3申请人应在谈判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15.4申请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货物及相关的全部费用等。谈判报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5.5申请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申请人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15.6申请人必须保证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次所采购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申请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6、有效期
16.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6.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申请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人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7、保证金:
17.1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未按本章17.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7.3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7.4参与谈判的申请人出现下列情况,采购单位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1)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后又撤销其投标;
2)成交供应商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5)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证属实的;
6)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约定的行为。
18、资格审查资料
18.1申请人在其响应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和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本项目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料
19.1申请人应提交所投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规格的详细描述;
(2)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是实行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申请人应附上有关证书复印件。
(3)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申请人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本图等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资料、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等。
19.2如果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申请人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20、响应文件的编制
20.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20.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用A4纸打印(彩页资料除外)、以胶装或线装的方式装订整齐,不得采用随时可拆换的活页方式装订,提倡使用软封面包装。依谈判文件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0.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20.4 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现场提交。

(四) 投标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申请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信封密封。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21.2 信封应写明:
(1)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2)注明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21.3未按本章第21.1项或第21.2 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22、响应文件的提交
22.1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2.2 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2.3申请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2.4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2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在谈判截止时间后,申请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23.2 申请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谈判截止时间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申请人不能撤销响应文件,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记录。

(五) 开标
24、开标
24.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申请人宜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并留下联系方式以证明其出席,留下的联系方式,请确保畅通,否则将自行承担在评审期间因联系不正常导致信息接收不到或投标失败的风险责任。
24.2 谈判会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召开谈判会:
(l)宣布谈判会纪律;
(2)公布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申请人家数;
(3)检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宣布竞争性谈判顺序;
(5)谈判会议结束,进入谈判阶段;
(6)本次竞争性谈判程序为N轮谈判、N+1报价;报价单位的第N+1轮报价应低于自已的第N轮报价。(具体多少轮由谈判小组定)。
(六)评标
25.谈判
25.1谈判小组
25.1.1 谈判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3人。
25.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进行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形。
25.2 谈判原则
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3 评审
谈判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26、准备
26.1谈判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6.2谈判会结束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申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6.3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申请人对交易中心、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一经发现都将导致取消其谈判资格。
26.4谈判小组成员应当认真研究谈判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采购的目标;
(2)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26.5谈判小组应当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6.6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7、评标方法
27.1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评审方法有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27.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评标价的申请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7.3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将在谈判文件中事先规定。
27.4本项目的具体评标方法,以本谈判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为准。
28、评标结果
28.1评标结束时,评委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28.2评标结束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将在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包括无效标申请人名单及原因,中标候选人所投主要货物的品牌、型号、关键技术标准等内容。
2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4采购单位将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作任何解释(对符合质疑条件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的回复除外)。

(七)合同授予
29、定标方式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30、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成员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履约保证金
3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提交履约担保。
31.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1.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履约约谈承诺书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八) 重新采购
33、重新采购: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采购。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按《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进行。

(九)质疑和投诉
34.1谈判文件发出后,申请人如发现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本章12.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答复。
34.2中标(成交)结果发布后,申请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限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本章第12.1项情形,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得提出质疑。
34.3申请人对中标(成交)结果以书面形式且署实名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同时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申请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提交至招标采购单位。
34.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纪律和监督
35.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与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5.2对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人员、谈判小组成员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5.3对谈判小组成员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成员不得与任何申请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申请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申请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35.4对监督人员及与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监督人员及与招标采购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谈判活动,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十一)其他事项
36、谈判文件的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
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8、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资格性评审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本项目公告中要求申请人具备的特定资质证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谈判保证金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保证金到账单为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谈判文件内容符合第六章“谈判文件格式”内容的实质性要求(影响申请人资格、合同履行的内容)
响应文件签署的有效性符合第六章“谈判文件格式”要求。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授权委托书。签名为手写签姓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盖章为单位公章,不得用专用章。
投标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样品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全部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
交货时间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权利和义务同意谈判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谈判小组依次对上述各分项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评审证件以谈判文件中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评审意见不一致时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断是否通过。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初步评审不合格,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评审方法
1.1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
1.2谈判小组和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申请人逐一进行谈判,谈判后申请人进行最终报价。
1.3按最终谈判报价的数量,对各申请人的最终报价按数量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数量相同时,由申请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排序第一的申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序第二的申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序第三的申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第四章 临 泉 县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成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采购活动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本项目采购文件;
1.2本项目成交人提交的全部投标报价文件;
1.3成交通知书;
1.4 项目采购清单;
1.5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 ;
1.7 。
2.合同金额
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
3.付款条件
买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买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采购款。
4.质量保证
4.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生产企业标准履行。
4.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作、安装、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5.项目完成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项目验收
买方自项目完成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并填写提交《临泉县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验收报告单》。逾期无故不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在验收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当及时通知卖方以及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并有权责令卖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或修正。卖方逾期仍不予调换或改正的,视为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服务,买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8.1项的规定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7.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货到后,由卖方负责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保证正常使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8.违约责任
8.1卖方责任:卖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供货质量,且不能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种类。
8.1.1如卖方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先行向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申请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8.1.2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应当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卖方逾期交货达1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8.1.3如卖方没有遵守协议供货规定,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买方不仅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申请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扣留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需要进行商品检测的,卖方还应当承担该商品的检测费用,并依法接受其它法律法规的处罚。
1)拒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2)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3)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4)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5)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8.1.4若卖方违约且不及时纠正,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对卖方记入不良信誉记录,并视其情节限制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参与临泉县政府采购的投标资格。
8.2买方责任:买方必须配合卖方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卖方提供的验收报告及时组织验收。
8.2.1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由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8.2.2买方应当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向卖方支付价款,如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买方向卖方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
9.履约保证金
为了确保卖方能全面、及时的履行自身的全部合同义务,卖方在投标之前,必须向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保证。
9.1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暂时扣留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为止。
9.2卖方完全认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监督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买方要求暂时扣留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认可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均只由卖方承担。
9.3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相关金额的剩余部分保证金,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十五天后,由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卖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盖章且卖方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卖双方和见证方各执一份,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代理机构三份,财政局一份。
11.税费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2.仲裁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阜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其它条款



14.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
如本合同条款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其特殊条款将另做书面说明,其他条款详见询价文件要求和询价响应文件。
15.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盖章):成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盖章):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盖章):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一标包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标准和要求
1氰烯?戊唑醇(1)剂型:悬浮剂
(2)含量:48%的登记含量
(3)包装规格:所有≤100毫升(克)/瓶(袋)
(4)金额:450万元


第二标包
序号货物
名称技术标准和要求
1戊唑醇?咪鲜胺(1)剂型:水乳剂
(2)含量:45%的登记含量
(3)包装规格:所有≤50毫升(克)/瓶(袋)
(4)金额:130万元

第三标包
序号货物
名称技术标准和要求
1丙唑?戊唑醇(1)剂型:悬浮剂
(2)含量:15%的登记含量
(3)包装规格:所有≤150毫升(克)/瓶(袋)
(4)金额:130万元

(二)其他有关要求
1、农药 “三证”(农药登记证号、生产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和有机水溶肥料的肥料登记证号齐全有效,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相关标准要求。
2、农药必须在小麦上取得登记,且在有效期内,施药方法为喷雾使用。
3、能够开展售后服务,包括送货到乡镇(村)。
4、农药及肥料中标单位提供在小麦上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总报价包括货物价款、运输(到县农委指定乡镇村)、装卸、税金、质量抽检费等相关费用。
6、★申请人需提供所投标包的1:1实物样品(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样品提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临泉县小麦赤霉病防治物资采购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C********(JQ-2017-055)

申请人: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货物配置表
六、规格响应表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文件
八、相关证件复印件
九、售后服务和配送承诺及有关证明资料
十、申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十一、谈判 报价表


一、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你方谈判文件,我们决定参加你方组织的 第 标包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2、我方投标数量为 ,交货时间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60天,货物品牌 ,质量合格。
3、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
4、我方同意谈判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时供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我方承诺中标后实际所供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低于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绝不改变中标货物品牌型号及技术规格,绝不降低产品配置、减少数量、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如发生有违反法律法规、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本承诺的情形我公司自愿接受被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等违者应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处罚。
5、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销响应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资料如有虚假,或发现我方围标、串标,可否决我方响应文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的约定对我方进行处理。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要求。
9、我方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申请人。
申请人: (全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如无授权,可不提供)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公司传真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备注
 注:附资格评审所需相关材料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法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

五、货物配置表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详细技术规格及配置备注
1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人代表(签名):

六、规格响应表
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按申请人所投内容填写
序号主要货物名称技术规格及配置技术规格及配置偏离说明

注:
1、申请人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真实、准确地填入。
2、申请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产品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人代表(签名):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文件

证明证件等评审材料

八、 相关证件复印件

1、初步评审证件复印件
2、其他材料

九、售后服务和配送承诺及有关证明资料

1、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
(2)其他


2、配送方案(格式自定)


十、申请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十一、谈判 报价表

申请人
项目名称
谈判最终报价

注:谈判 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填写。


谈判 报价表

申请人
项目名称
谈判最终报价

注:谈判 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填写。


谈判 报价表

申请人
项目名称
谈判最终报价

注:谈判 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填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防治 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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