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河涌整治PPP招标公告
惠城区河涌整治PPP招标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PPP项目已由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城发改资〔2016〕131号文批准建设,通过惠州市惠城区财政局《关于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论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惠州市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PPP项目(惠城公易采【2017】8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授权主体: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惠州市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三)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PPP项目; (四)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二、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相关审批文件 (一)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惠城区河涌整治工程实施机构的批复》(惠城府函〔2016〕613号)确认授权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二)实施方案的批复 惠州市惠城区政府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七届81次惠城府纪〔2016〕148号)文审议通过河涌整治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1、2016年7月26日,惠州市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惠城区河涌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城发改资〔2016〕131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关于惠城区重点河涌(大湖溪沥三联排渠、木沥河、长湖沥)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城环建〔2016〕89号)。 3、区财政局出具《关于对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确认》(惠城财函〔2016〕18号) 4、区财政局《关于对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确认》(惠城财函〔2016〕19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拟实施的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PPP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主要是33条河涌的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约43316.73万元,项目年运营服务投入资金暂定为1539万元/年。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7年)。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河涌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为33条河涌的整治和维护,主要提供的产品包括新建护坡挡墙、新建沿河交通道路、新建桥涵、新建改建湿地等建设内容。 本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包括33条河涌的综合整治,主要为重点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面上河涌清理整治工程及陈塘河支流整治工程。其中重点河涌的建设内容主要是河道清理、河岸生态挡墙、护坡护岸、部分截污及景观维护等。面上河涌清理的建设内容主要是河道清理、护坡护岸、部分河道生态挡墙及沿岸景观维护等。陈塘河支流河涌整治的主要内容为河道清理、部分河岸生态挡墙、护坡护岸及部分周边环境整治等。本项目范围内的运营服务内容中属于缺陷责任期内维护内容的不计算该部分运营维护费用,缺陷责任期后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实支付运营绩效服务费。具体运营内容以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 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PPP项目主要是33条河涌的综合整治,原计划实施时间为2016~2018年。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2016年度计划 ①重点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水口大湖溪沥(三联排渠)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惠城区水口办事处,计划整治三联上游河道16公里。 ②面上河涌清理整治工程。计划对城区梅湖沥等11条河涌共43.9km河道进行清理整治。 ③陈塘河支流整治工程。计划整治陈塘河支流(包括江北、小金口、汝湖段)11.63km 河涌。 (2)2017年度计划 ①重点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河涌(木沥河)综合整治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惠城区三栋镇,计划整治木沥河河道4.07公里。 ②面上河涌清理整治工程。计划对水口青边沥等6条河涌共17.73km河道进行清理整治。 (3)2018年度计划 ①重点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汝湖镇长湖沥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惠城区汝湖镇,计划整治长湖沥河道3.58公里。 ②面上河涌清理整治工程。计划对汝湖镇黄埔河等7 条河涌共22.5km河道进行清理整治。 以上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 (1)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3316.73万元,其中:工程投资额为37490.19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1696.22万元,独立费4008.72万元,预备费1785.25万元),专项部分投资为5826.54万元(包括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投资金额为4985.6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金额为564.23万元、环境影响工程投资金额为276.62万元),以上金额为概算总投资,具体以惠城区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计量单位明确为人民币,下同)。 (2)本项目年运维绩效服务标准估算为1539万元/年。完工并交付使用后,本项目保洁费在运营期内前三年按标准的30%计取,满三年后按标准估算费用的50%计取,7年保洁费即运维绩效服务费暂定为4463万元,保洁费具体金额以惠城区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 项目的实际总投资额应根据惠城区财政局审定预算、结算、项目前期费用等相关资料及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进行核定。 需求:惠州市惠城区河涌整治PPP项目属于“非经营性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移交(DBFOT)模式,政府付费的方式,完成河涌的整治和运维。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政府授权范围内承担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维管养工作。政府根据对社会资本方建设和运营维护管养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相应的可用性服务费用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用,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惠城区人民政府或惠城区政府指定机构。 四、资格预审的要求、标准和方法 (一)申请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5、投标人可以为单一法人,也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6、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若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须满足《建设部建市[2007]72号》对“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的规定。 7、近3年(2013-2015年期间)已履行或建设中的类似水利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项目业绩主要是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优先考虑PPP项目但不仅限于PPP、BOT、BT项目。 8、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限定:惠城区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 (二)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标准和方法: 1、该项目资格预审小组应按照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详见《附件2:资格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附件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发出采购邀请函后方可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3家以上(含3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申请文件一般格式》、《附件2: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附件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附件1、3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文中所有复印件均指扫描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应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7 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等内容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包装的封面上应当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等字样。 3、联合体预审申请文件及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外包装可以仅由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盖章。 (二)以下情况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以邮寄、快递、电报、电话、传真的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未按要求标记、盖公章、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于申请截止时间递交的。 六、申请人资格预审报名的时间、方式 (一)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4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过期不予报名,视为放弃资格报名。 (二)资格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 报名地点: 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惠城区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购公告下方招标文件处免费下载。 3、报名预审的供应商需要预先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4、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进行报名,并由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操作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格式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为联合体,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若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须满足《建设部建市[2007]72号》对“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的规定。 5).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自有资金证明和融资意向证明且总额不少于4.53亿元人民币 6).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近3年(2013-2015年期间)已履行或建设中的类似水利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业绩,项目业绩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 备注:报名提供资料须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4月26日15:0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 (二)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惠州市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预审小组的组成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第7条的规定,交易中心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的PPP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负责PPP项目采购的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九、预审结果公示 预审结果将在审查结束后由项目实施机构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十、项目实施机构、集采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项目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二)集中采购机构(简称集采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三)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惠州市惠城区财政局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新联路5号 联系人:刘小姐/苏小姐 联系电话:****-******* 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7年4月 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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