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车辆招标公告

养护车辆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养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九台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委托,对养护车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我中心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养护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0011

三、采购内容:养护车辆,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详见《养护车辆参数》。

第一标段:自卸车4台

第二标段:栏板车1台

第三标段:沥青洒布车1台

四、项目总预算:第一标段:34万元;第二标段11.5万元;第三标段33.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六、报名时携带资料

  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下述资质原件、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件必须采用A4纸型简单装订:

1.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需签字);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支全部车款,乙方收到车款后按合同开具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并及时备车。双方按合同中约定的提车期限及方式予以提车后,甲方对车辆进行验收并签署车辆验收单供采购部门备案。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部携带上述资质文件报名,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各供应商报名所留邮箱里,过期不予发放。

十、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暂定2017年4月26日上午9:3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开标时间为准。

2、超过开标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十三、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政务大厅2楼招标部

项目联系人:曲洪建

联系电话:****-********传真:****-********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林

联系电话:137*****516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标签: 车辆 养护 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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