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包装设备配套装置及所属零配件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度包装设备配套装置及所属零配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XAM- 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17-2018年度包装设备配套装置及所属零配件采购项目已由红云红河乌烟[2017]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17-2018年度包装设备配套装置及所属零配件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包装设备配套装置及所属零配件。适用机型:包装机组ZB25、ZB45(GDX1、GDX2)
2.3计划投资:130万元
2.4采购周期:签定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按招标方采购框架协议及采购订单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云南中烟最新发布(2015)的资质认证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17%的增值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3交货时间:按招标方采购框架协议及采购订单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3.4交货地点:乌兰浩特卷烟厂指定地点,投标人承担包装设备配套装置及所属零配件采购、运输、保管、安装、保险、人员培训及其他伴随的服务;
3.5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概况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及以上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兴安盟建设银行北侧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兴安盟建设银行北侧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次招标同时接受电子报名,投标企业也可以在报名时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传送至代理公司邮箱(********9@qq.com)并通知代理公司,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报名资料原件提供至开标现场,原件未在开标时提供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5月8日上午9时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综合办公楼三楼评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地 址:乌兰浩特市开发区工业南大路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兴安盟建设银行北侧
邮 编:137400
电 话:134*****446
联 系 人:李博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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