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产业园(二期)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航空产业园(二期)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德新区航空产业园(二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单位选择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06日 08: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06日 09:00至2017年04月12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2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1楼1109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4828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德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萍****-********转801 | ||
附件: | |||
附件1 | 航空产业园二期政府购买 招标公告4.5-1.doc |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德新区航空产业园(二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单位选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德新区航空产业园(二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单位选择
项目编号:********-FW01-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长德新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萍****-********转80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招标内容:包含2.2.1项、2.2.2项的全部内容
2.2.1项目用地总面积400万平方米,其中拆迁面积10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天吉村、新华村、五家子村、晨光村共涉及1100户居民的拆迁、安置,征地与基础设施等建设内容。
2.2.2本项目内新建两条道路,道路全长4443米,新建沥青混凝土铺装面积119466㎡,人行道面积61872㎡,中央分隔带绿化面积17772㎡,景观绿化带面积106632㎡,行道树1482棵,新建路灯357套。其中长德乙六路全长2304米,沥青混凝土铺装面积55296㎡,人行道面积27648㎡;长德甲五路全长2139米,沥青混凝土铺装面积64170㎡,人行道面积34224㎡。铺设雨水管线4543米,污水管线6686米,给水管线4543米。
2.3工程建设地点:长德新区内,西临快二街,南临甲五路,东临山水大道,北临甲六路范围内。
2.4服务周期:运营期10年(含建设期2年)。
2.5政府购买服务费支付年限:政府购买服务费支付年限自建设期开始支付,共10年。
2.6管理费(合理利润率):管理费以分摊到每年的建设成本现值和经营成本为计算基础,最高不超过8%。
2.7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8282.40万元,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财政按照约定年限分年度考核后支付购买服务费;项目建设由承接主体自筹资金。
2.8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828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06日 09:00至2017年04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06日至2017年0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2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1楼1109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由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德发改发【2016】34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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