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国道北线交通隔离栏、标识牌、桥梁护栏等公共设施清洗清洁招标公告
108国道北线交通隔离栏、标识牌、桥梁护栏等公共设施清洗清洁招标公告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受韩城市城市管理工作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韩城市108国道北线交通隔离栏、标识牌、桥梁护栏等公共设施清洗清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韩城市108国道北线交通隔离栏、标识牌、桥梁护栏等公共设施清洗清洁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DZHC*******F 3、采购人名称:韩城市城市管理工作局 地址:韩城市太史大街泰山新天地4楼 联系方式:****-*******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东段泰山新天地6楼 联系方式:****-******* 5、采购内容和要求:韩城市域108国道北线区域,具体位置北至上峪口超限战,南至小曲沟岸以北、塬村桥以北道路沿线的交通隔离栏、标识牌、桥梁护栏等公共设施的保洁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保洁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元/年,服务期限三年。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3、供应商应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 6-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当年已完税月份的完税凭证(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为准),征信机构开具的企业法人个人信用报告或企业征信报告; 6-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8-1、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前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东段泰山新天地6楼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8-2、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17:00(节假日除外) 8-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9、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9-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4:00时 9-2、磋商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4:00时 9-3、磋商地点: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东段泰山新天地4楼会议室 10、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 联系人:杨浦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韩城市支行 帐号:****************0098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 2017年4月6日 |
招标
|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韩城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