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二、 招标编号:晋政采[2008-10]G6-A8
三、 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数量
品目一: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包
1
存储(磁盘阵列)
1*34
2
千兆主干交换机
1*34
3
防火墙
1*34
4
百兆网络交换机
2*34
5
网络专用配线架
2*34
6
键盘、鼠标、显示器
1*34
7
4路KVM
1*34
8
42U标准机柜
1*34
9
网络杀毒软件
1*34
2包
10
应用服务器
1*34
11
业务服务器
1*34
12
备用服务器
1*34
13
卫星接收服务器 2U
1*34
14
UPS电源设备
1*34
3包
15
业务终端计算机
20*34
16
卫星接收系统
1*34
17
管理软件
1*34
品目二:投影机、投影幕等设备
4包
18
投影机
1*34
19
投影幕
1*34
5包
20
投影机
1*6766
21
投影幕
1*6766
22
音箱
1*6766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标书
(2)供应商可根据包号选择性投标;
(3)包内项目必须全部满足;
四、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第4、5包除外);
(8)本次招标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标书须携带以下资料:
经年检合格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第4、5包除外);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3月6日起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5层,504室)
七、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文件:人民币 500元/品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8年3月26日上午10点00分—交换机、服务器
2008年3月27日上午10点00分—投影仪
九、投标、开标地点: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513室)
十、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李敬
十一、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民生迎泽支行
银行账号:****************
注:务必注意支付款项时请在电汇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或进帐单“备注栏”,重新注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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