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峰北路(浒溪—西苕溪段)道路景观规划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灵峰北路(浒溪—西苕溪段)道路景观规划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规划局、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就《安吉县灵峰北路(浒溪—西苕溪段)道路景观规划设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CGK2017-03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名称 | 设计范围 | 每平方最高单价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内容 |
安吉县灵峰北路(浒溪—西苕溪段)道路景观规划设计 | 105700㎡ | 7.5元/㎡ | 79.28 | 包括景观方案(含投资估算)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投资预算)及施工现场设计效果全程把控、施工期的配合服务。 |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2、设计方案补偿费:本项目只有1个中标人,中标人将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方案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方案补偿费;未中标的投标人按最终得分排名情况予以补偿(取整到元):最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一次性支付方案补偿费为中标价格的7%,最终得分排名第三名的投标人一次性支付方案补偿费为中标价格的3% (第二与第三名补偿费用总额为中标价格的10%,并按7:3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余单位不予支付方案补偿费。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 4、采购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使用或局部参考本采购项目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5、本次采购设计范围为暂定面积,结算时按中标单价乘以各阶段实际设计面积计算,本项目服务费分阶段进行支付,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规定,本项目方案设计费用:初步设计费用:施工图设计费用为3:2:5,根据中标人的中标价按以上比例进行划分,确定每阶段的支付额度。 6、对现状已完成的绿化部分做提升,与新设计绿化部分做好衔接,整条道路的景观设计风格应保持统一,单方造价不超过350元/㎡。 7、在方案设计时,文本中需设置竹元素运用章节,还应考虑道路彩化及季节的色相变化,提升道路的绿化品质。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发售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2日上午10∶00时
七、投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八、开标时间:
2017年5月 22日上午10∶00时
九、开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0,交付方式:汇款/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条件的设计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表。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规划局、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天目中路603号安吉县规划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秋、汪似楠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阳光大厦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39号财政地税局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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