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镇泉水坳村扶贫路面改造工程(K0+000-K1+600段)招标公告
漕河镇泉水坳村扶贫路面改造工程(K0+000-K1+600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漕河镇泉水坳村扶贫路面改造工程(K0+000-K1+600段)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漕河镇泉水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拼盘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12万。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涉范围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9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9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CA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8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4.2 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叁佰元,售后不退;投标时按规定提交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和资料费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漕河四路县教育局隔壁汽运公司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漕河镇泉水坳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9*****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65
监督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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