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二食堂室内装饰工程代理招标公告
学生二食堂室内装饰工程代理招标公告
各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二食堂室内装饰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选取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生二食堂室内装饰工程
2.项目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3.项目概况:学生二食堂室内装饰工程位于学生二食堂第三层、四层,共两层,总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装饰面积约3783.21平方米,造价约38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相关手续办理及所有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相关事宜。
三、被选取人资质要求
1.已进入永川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具备招标代理暂定级及其以上有效资质;
2.拟投入本工程的工作人员中有至少1名相关部门核发的招标师执业资格或职业证书;
3.按照《重庆市市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33号)》的规定,凡入渝市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需办理入渝登记备案手续,并纳入“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系统”。(注:2016年5月1日前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证明继续有效。)
四、参与选取的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及应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选取者,请于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7日18:00前向招标人反馈《报名确认书》(附件),报名确认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或照片形成电子版文件后发送至sdxpzy85@163.com(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戳为准)。2017年4月 7日18:00后发送或收到的确认书招标人恕不接收,报名资料也将被拒收。并在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选取申请书》,且格式不作调整。
2.以《选取申请书》为首页,提供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以上资料装入同一袋中密封递交。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以备现场身份核查。
4.以上资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9:30。
2.地点: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B栋401。
六、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学生二食堂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中标人的中标金额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执行。
七、中标单位的确定
1.由招标人与监督人员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具备被选取资格。
2.招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服务态度以及在业界内的信誉等将在所有通过资格审核后的代理机构中选取三名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3.若只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则直接确定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相关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选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因自身原因以及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或逾期不签订代理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履约过程中发生重新招标的情况,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
3.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工作的,不予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
招标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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