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4兴阳线林州境、S302范林线林州境安防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G234兴阳线林州境、S302范林线林州境安防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34兴阳线林州境、S302范林线林州境安防工程已由豫公路养[2016]540号、豫公路养[2016]609号、安交规划[2017]6号、安交规划[2017]8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安阳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市林州市境内;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G234兴阳线林州境安防工程,起点位于林州与河北交界,止于林州至新乡交界,全长82.076公里,隐患里程23.4公里,平原微丘区一、二级公路,设计时速80km/h,路面宽度9-29米;S302范林线林州境安防工程,起点位于林州市鹤林隧道,止于豫晋交界,全长47公里,隐患里程17公里,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60km/h,路面宽度7-24.5米;
2.3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监理服务期:16个月(含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XYAFFLAFJL监理标段;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驻地监理办公室两个,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监理;G234兴阳线林州境安防工程起讫桩号(K9+144~K91+220);S302范林线林州境安防工程,起讫桩号(K218+600~K265+6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3日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yggzy.cn),凭企业用户名和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潜在投标人须先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 月27 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四层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 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安阳市纪委派出市公路管理局纪工委
行政主管部门: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5-1资 质
项 目 | 要求 | 备注 |
资 质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9">附件5-2业绩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业绩 | 投标人2012年以来独立承担,并顺利完成不少于1条国省干线一级及以上公路和不少于1条国省干线二级公路安防(安保)工程或公路养护大修或新、改建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 |
注:投标人列入表中满足或超过业绩要求的项目,招标项目应附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附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件5-3人员
附件5-3-1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没有在其它未完成项目中担任职务;五年以上现场监理经历,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监理负责人职务 | 1 | |
2 | 合同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经济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年以上公路工程合同监理工作经历 | 1 | |
3 | 试验室 主任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 1 | |
4 | 道路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 | 2 |
注:[1]对监理工程师数量的要求,宜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规定配备。
[2]资格审查要求中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总数量的50﹪以上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招标文件中规定同一投标人可以获得多个合同段中标资格,招标人应在资格审查要求中明确人员不得重复等要求。
附件5-3-2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G234兴阳线林州境段)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驻地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 1 | |
2 | 监理员 |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厅监理培训证及以上资格,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二年。 | 2 | |
3 | 试验员 |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厅试验员(材料/公路/桥梁专业)及以上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二年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 1 |
附件5-3-3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S302范林线林州境段)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驻地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 1 | |
2 | 监理员 |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厅监理培训证及以上资格,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二年。 | 2 | |
3 | 试验员 |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交通运输厅试验员(材料/公路/桥梁专业)及以上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二年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 1 |
********8">附件5-4试验、检测设备、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表
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数量 |
一 | 水泥、石料、钢筋、混凝土 | |||
1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2000KN | 台 | 1 |
2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新国标 | 台 | 1 |
3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新国标 | 台 | 1 |
4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新国标 | 台 | 1 |
5 | 抗折试验机 | 新国标 | 台 | 1 |
6 | 水泥负压筛 | 新国标 | 台 | 1 |
7 | 沸煮箱 | 新国标 | 台 | 1 |
8 | 水泥标准稠度仪 | 新国标 | 套 | 1 |
9 | 雷氏夹测定仪 | 台 | 1 | |
10 | 水泥标准养护箱 | 误差±1℃ | 台 | 1 |
11 | 水泥快速养护箱 | 台 | 1 | |
12 | 砼振动台 | 1m×1m | 台 | 1 |
13 | 强制式砼搅拌机 | 30L | 台 | 1 |
14 | 塌落度筒 | 套 | 4 | |
15 | 砂浆稠度仪 | 台 | 1 | |
16 | 水泥软练试模 | 40×40×160mm | 联 | 6 |
17 | 水泥抗压夹具 | 40×40mm | 个 | 1 |
18 | 砼试模 | 150*150*150mm3 | 个 | 18 |
19 | 砂浆试模 | 70.7*70.7*70.7mm | 联 | 8 |
20 | 回弹仪 | 个 | 1 | |
21 | 标准养护室 | 间 | 1 | |
二 | 现场检测仪器设备 | |||
1 | 二米直尺 | 个 | 1 | |
2 | 卡尺 | 个 | 1 | |
3 | 塔尺 | 个 | 2 | |
4 | 钢尺 | 个 | 1 | |
5 | 卷尺 | 5m | 个 | 1 |
三 | 测量设备 | |||
1 | 全站仪 | 台 | 1 | |
2 | 水准仪 | 台 | 2 | |
3 | 钢尺 | 个 | 2 | |
四 | 交安检测试验设备 | |||
1 | 标准逆反射测试系统(光学)、涂层附着力测定锤、反光标志逆反射系数测试仪、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测试仪、突起路标发光强度系数测试仪、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标线涂层厚度测定仪 | 套 | 1 |
注:
本表是投标人为更好完成此项工程施工监理任务所需试验、检测设备配备的最少数量,投标人应考虑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增设相应的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检测设备的配备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附件5-4-2驻地办中心试验室(G234兴阳线林州境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数量 |
一 | 现场检测仪器设备 | |||
1 | 砼试模 | 150*150*150mm3 | 个 | 12 |
2 | 砂浆试模 | 70.7*70.7*70.7mm | 联 | 6 |
3 | 塌落度筒 | 套 | 2 | |
4 | 三米直尺 | 个 | 1 | |
5 | 回弹仪 | 套 | 1 | |
6 |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 | 台 | 1 | |
二 | 测量设备 | |||
1 | 经纬仪 | 台 | 1 | |
2 | 水准仪 | 台 | 1 | |
3 | 钢尺 | 个 | 1 |
附件5-4-3驻地办中心试验室(S302范林线林州境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数量 |
一 | 现场检测仪器设备 | |||
1 | 砼试模 | 150*150*150mm3 | 个 | 12 |
2 | 砂浆试模 | 70.7*70.7*70.7mm | 联 | 6 |
3 | 塌落度筒 | 套 | 2 | |
4 | 三米直尺 | 个 | 1 | |
5 | 回弹仪 | 套 | 1 | |
6 |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 | 台 | 1 | |
二 | 测量设备 | |||
1 | 经纬仪 | 台 | 1 | |
2 | 水准仪 | 台 | 1 | |
3 | 钢尺 | 个 | 1 |
附件:5-4-4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本数量 |
一 | 办公设施设备 | |||
1 | 计算机(含打印机) | 打印机A4以上 | 台 | 6 |
2 | 复印机 | A3 | 台 | 3 |
3 | 扫描仪 | A4 | 台 | 3 |
4 | 摄像机 | 不限 | 台 | 3 |
5 | 照像机 | 不限 | 台 | 3 |
6 | 信息化网络 | 套 | 3 | |
7 | 传真机 | A4 | 台 | 3 |
8 | 固定电话 | 台 | 3 | |
二 | 办公及生活用房 | |||
1 | 办公用房 | 平方米 | 3×40 | |
2 | 会议室 | 1 | 平方米 | 3×30 |
3 | 档案资料室 | 1 | 平方米 | 3×20 |
4 | 宿舍、厨房、餐厅、浴室、厕所 | 平方米 | 5×10 | |
三 | 交通设施 | |||
1 | 皮卡车 | 辆 | 3 | |
2 | 小型汽车 | 辆 | 3 |
注:本表是投标人为更好完成此项工程施工监理任务所需配备的最少数量,投标人应考虑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计划安排和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增加,配备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和招标人要求。
附件5-5财务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 务 能 力 | 1.投标人2013年至2015年中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50 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5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5">附件5-6诉讼和履约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诉讼 和 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
G234兴阳线林州境、S302范林线林州境安防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l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l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7人,全部由评标专家组成;专家确定方式: 7位评标专家全部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技术建议书正本、副本实质性内容一致;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2技术评审(40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30分 ;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5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6.3 商务评审(50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1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7分;
(3)监理业绩和信誉 12分。
6.4财务评审(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 = 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 = 1.5;若D1 < D,则E = 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
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评委会评议独立打分汇总,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9.推荐中标候选人
9.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评审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优先;商务评审评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资质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附件
附件l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开标记录表
附件4初步评审表
附件5资格审查表
附件6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7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8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
附件9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10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1综合评分汇总表
附件12投标人评分排序表
附件1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评审细则表
项目 | 内容 | 满分 | 基本分 | 评分依据 |
技术评审 (满分40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 30 | 24 | 符合监理规范要求得基本分24分。方案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管理控制目标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科学合理,阐述详细,加0~6分。其中,工程质量控制(0~1分)、进度控制(0~1分)、投资控制(0~1分)、安全生产管理(0~1分)、合同管理(0~0.5分)、资料及信息管理(0~0.5分)、环保监督(0~0.5分)、工作协调(0~0.5分)。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5 | 3.5 | 满足基本要求得基本分3.5分。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以及对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全面分析透彻,并有解决难点的策略和方法,加0~1.5分。其中工作重点(0~0.5分)、工作难点(0~0.5分)、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0~0.5分)。 | |
对本工程建议 | 5 | 3.5 | 满足基本要求得基本分3.5分。根据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建议,分档加分,好(1.5分)、较好(1分)、一般(0.5分)。 | |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满分31分) | 自有人员比例 | 5 | 3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总数量的50%以上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比例达到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投标人具有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全部为自有人员的加2分,最高加2分。 |
机构 设置 | 4 | 2 | 视组织机构完善及明晰程度,得2-4分。 | |
总监理工程师 | 6 | 3 | 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资格达到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总监理工程师每多一年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加0.5分,最高加1分;总监理工程师在担任2项类似工程总监职务的基础上,每多担任1项类似工程总监职务加1分,最高加2分。 | |
试验室 主任 | 4 | 2 | 试验室主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资格达到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加2分。 | |
合同监理工程师 | 4 | 2 | 合同监理工程师资格达到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具有造价工程师证加2分。 | |
道路监理工程师 | 3 | 2 | 道路监理工程师资格达到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每多一年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加0.5分,最高加1分。 | |
监理员 | 3 | 1 | 监理员资格达到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每个监理员每多一年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加0.5分,最高加2分。 | |
试验员 | 2 | 1 | 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达到资格审查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每个试验检测人员每多一年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加0.5分,最高加1分。 | |
监理设施 和设备 (满分7分) | 试验、检测仪器 | 2 | 1 | 视监理仪器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得1-2分。 |
办公设施 | 2 | 1 | 视监理办公设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得1-2分。 | |
生活设施 | 2 | 1 | 视监理生活设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得1-2分。 | |
交通设施 | 1 | 0.5 | 视交通设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得0.5-1分。 | |
监理业绩 和信誉 (满分12分) | 资质 | 4 | 1 | (1)监理资质为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得基本分1分; (2)监理资质为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加1分;(3)投标人获得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单位授权,加1分(试验检测资质需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授权书); (4)若投标人自身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可在(3)的基础上再加1分(试验检测资质需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
监理业绩 | 3 | 1 | 监理业绩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2012年以来完成施工监理每多1个合同加1分,最多加2分。 | |
信誉 | 3 | 1 | 信誉能力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企业或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加2分。 | |
财务能力 | 2 | 1 | 财务能力达到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投标人2013年至2015年中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每增加50万元人民币加1分,最多加1分。增加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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