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海事局兴凯湖海事处监管基地建设工程(前方工作船码头)招标公告

黑龙江海事局兴凯湖海事处监管基地建设工程(前方工作船码头)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海事局兴凯湖海事处监管基地建设工程(前方工作船码头)已由 交通部海事局以海计装【2016】6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海事局兴凯湖海事处监管基地建设工程(前方工作船码头)
2.2 项目编号:TC170Y0SV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密山市兴凯湖;
2.4 建设规模:建安投资额********.6元,包括码头总长度 85m,采用单锚钢板桩结构;防护堤总长 215.2m,采用单锚钢板桩结构;码头后方通过回填形成场地5200㎡(表面硬化);在场地内进行绿化面积 1034㎡;新建进场道路长480m;
2.5 计划工期:356日历天,计划开工:2017年5月15日,计划竣工:2018年5月5日。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方工作船码头、防护堤、码头后方场地、护岸工程、进码头道路等建设内容。
2.7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码头建设工程项目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4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成本价,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新明大街33号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
邮编: 150000
联 系 人:刘彦强
电话: 138*****052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 100081
联 系 人:姜礼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bidding1_4@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 工作船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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