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市政管委“花园路北段等八条道路大中修施工”采购项目澄清函

海淀区市政管委“花园路北段等八条道路大中修施工”采购项目澄清函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澄清函

各投标商: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海淀区市政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单位“花园路北段等八条道路大中修施工” (项目编号:HCZX2005-8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开标地点由原“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二层A区212室”现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一层会议中心”。
二、不论投标包数,投标保证金均须交纳2万元整。
三、本次投标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开工日期暂不明确,工期以
日历天表示;施组中不考虑冬季施工;交通设施不进入此次报价;
雨水、污水检查井盖和雨水口全部按要求更换,其他专业井盖的
更换暂不考虑。
四、花园路北段:花园路北段现况步道中无树池处,若宽度不小于3.5m,应新建树池;雨水口数量参照设计说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路缘石全部更新;土工格栅量按道路面积30%计。
五、清华大学南路:排水工程设计说明与施工图不一致处,以设计说明为准;0+000-0+150分隔带上不设树池和步道砖;0+475~0+835现况明沟废除;0+825~终点,雨水支管据现场实际情况就近接入现况检查井;现况沥青路面与水泥混凝土路面界线见图中虚点所示。
六、万柳东路南段: 路缘石以L型?甲3为准;横缝按每10m一条计,纵缝按路长计。
七、大慧寺路:局部加宽处人行步道做法同花园路北段;横缝按每10m一条计,纵缝按路长计。
八、紫竹院南路北段:需修补面积包括设计结构2的面积和
设计结构3的面积及井盖周边损坏面积。
九、小营西路:除下穿铁路桥的步道维持原状外,其余非彩砖步道全部翻建。
十、七王坟路:管涵直径以设计说明为准;管涵两侧需加长2.0
米,做翼墙和海墁。
其它事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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