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核电厂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
福建福清核电厂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
招标项目:福建福清核电厂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
招标编号:FQ717JFR062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7-04-11 17:00:00
联系人:申海莲
福建福清核电厂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厂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
(2)项目概况:本项目在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周围开展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的监测,以了解当前施工对周围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并为后续的分析和评价工作提供依据。2009年~2012年共针对福清核电厂一期工程开展了10期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工作;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针对福清核电厂(1~6号机组)开展了8期监测工作;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开展了3期监测工作;2015年6月至2016年11月,针对3~6号机组开展了6期现场监测工作。
(3)招标编号:FQ717JFR062C11506BD
(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大气环境监测和噪声监测,其中大气环境监测 依据厂址所在地气象条件及敏感区分布等情况,设置监测点12个,其中厂区内监测点7个,厂区外敏感区监测点2个,污染源监测点2个。噪声监测 根据施工活动状况、敏感区分布等情况,在施工场界、厂区内明显噪声源处和敏感区等设置监测点。厂区内共设15个监测点,厂区外的7个敏感区域监测点,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施工期大气监测因子:厂区内的无组织排放源为SO2、NOx和颗粒物(TSP)三项指标,厂区外的敏感点为SO2、NO2、CO、TSP、PM10和PM2.5六项指标。
2)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数据统计方法等应按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关规定执行。
3)列表给出监测方法和检出限,采样位置及其环境特征和监测时的气象条件。
4)列表给出各监测点的位置和各监测点二氧化硫(SO2)、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等主要大气污染物不同取值周期的监测数据。
5)环境噪声的测量条件、测量仪器、测量记录、数据处理等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列表给出厂区内15个噪声监测点每天在昼间和夜间分别测量连续20min等效声级Leq和最大声级Lmax,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和标准偏差SD,连续监测两天;列表给出厂区外的7个敏感区域监测点每天在昼间和夜间分别监测10min等效连续A声级Leq和最大声级Lmax,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和标准偏差SD,连续监测两天;列表给出2个交通噪声监测点每天在昼间和夜间监测30min等效声级Leq和最大声级Lmax,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和标准偏差SD,连续监测两天。
7)详细记录和描述监测期间施工活动情况,包括各监测点的照片记录和文字描述。
(5)服务地点:福清市三山镇西南前薛村
(6)服务期:自2017年6月1日开始,至2020年3月30日结束,预计监测12次(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账号:****************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施工期大气环境和噪声监测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7年4月7日9:00 — 2017年4月11日17:00
(4)联系人:申海莲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5月4日9:00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 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具备本项目所需的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4)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5) 投标人应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需包含监测内容),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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