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区贝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天津高新区贝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高新区社发局(机关) 天津高新区贝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受 高新区社发局(机关) 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高新区贝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高新区贝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渤龙湖科技园现常住人口约1万多人,已开发住宅项目可容纳约3万人。天津滨海高新区贝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未来科技城南区(渤龙湖科技园)中心庄路与规划次干路二十四交口东北部。贝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一所三层独栋建筑物及一座传达室组成,占地面积78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主要职责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本项目为贝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类医疗及康复设备采购。
三、项目预算 18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资格: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等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供应商若是设备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供应商若是设备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4、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包括离子导入治疗仪、微波治疗仪、中频电疗机、上下肢智能康复训练系统、电动按摩床、眼底照相机、减重步态康复平台、超声骨密度仪、LED双联看片灯、智能中药熏蒸、中药熏蒸机(躺式)、五官科治疗系统、颈椎牵引机、牵引床、裂隙灯显微镜、脉冲磁场治疗仪、担架推车、电动高级病床、病床、医用冷藏箱、医用冷藏冷冻箱、肺功能仪、非接触眼压计、妇科治疗仪、验光仪、预真空消毒锅、消毒锅、三头小型无影灯、双目正置显微镜、多普勒胎心诊断仪、半导体激光治疗机)。5、供应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书原件。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4-06 到 2017-04-1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持上述第五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7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4-2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采一凡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高新区社发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靖:135*****38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家园底商218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高新区社发局(机关)、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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