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景区移动厕所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茶陵县景区移动厕所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茶陵县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永康市天工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景区移动厕所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6】000103
二、合同金额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机械打包式移动厕所 | 2200*3600*3000mm | 3 | 座 | 72267 | 216801 |
机械打包式移动厕所 | 1600*1900*3000mm | 3 | 座 | 24000 | 72000 |
合计大写:贰拾捌万捌仟捌佰零壹元整 (小写:¥288801.00元) |
注:以上产品价格含税费含运输费,具体标的见中标通知书。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起始日期: 2017 年 02 月 28日,完成日期: 2017 年 03 月 19日,总日历天数: 20 天。
2、地点:茶陵县秩堂镇油菜花基地、茶陵县云阳山茶乡花海基地。
3、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 乙 方承担。
四、验收事项
1、产品货到甲方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外形问题,应于货到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发现产品的性能及质量不合规定,应于货到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包括检测情况、使用情况)。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订购合同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对属乙方则责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售后服务
在包换期(三个月)内不属人为损坏的破损产品免费更换,在保修期(一年)内不属人为损坏的产品免费维修。另:已超过一年免费质保的产品,本公司将在首先征求客户同意付款维修的情况下,对该产品收取合理的原器件成本费用及工时费用,进行维修服务。
六、付款方式及交货期限
1、根据中标通知书,待移动厕所安装验收之后付清项目款。
2、约定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移动厕所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九、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办执壹份,招标代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政府采购办意见(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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