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车间湿地池等油泥浮渣处理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车间湿地池等油泥浮渣处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HYT-*******一. 招标条件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欢四联污水处理车间湿地池等油泥浮渣处理,该项目计划文号为油欢计函字(2017)18号。油田生产过程中的含油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071-001-08),项目主要工作是负责我厂欢四联污水处理车间湿地池等油泥浮渣处理。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负责欢四联污水处理车间湿地池等固体废物堆放点清理,服务方清理固体废物必需达到相关环保规定要求,产生的固体废物拉到甲方指定地点达标处理。1、不得对道路及其他外部环境造成二次污染。2、不得对油污进行焚烧,不得乱堆乱放清理的固体废物。3、将油泥存储池内含油污泥自行装袋、自行运输至中标人单位进行处置;路线行驶按照双方确定的要求路线行驶。2.3实施地点:欢喜岭采油厂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2.5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第********05FS0339号招标文件。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技术标准及要求3.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符合油田公司及采油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理《中油辽河油田公司油气产品准运证》;3.2施工前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作业票,施工人员劳保穿戴整齐,杜绝交叉作业,施工过程杜绝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按甲方要求标准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后由采油单位相关人员现场验收合格。3.3油泥处理后含油小于2%;3.4尽可能利用含油污泥中有利物质,利用相应工艺及添加不同介质生产新型节能燃料,达到资源化利用;3.5在运输、利用、处置油泥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如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或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3.6中标人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中标人在运输时未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3.7中标人应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环保设施、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监督验收工作,作业期间全程进行监护。3.8因突发情形造成油泥泄漏污染环境事故,责任方应立即启动油泥处置、运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可行措施消减污染危害;如出现运输过程中的泄漏、污染等污染环境事项,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3.9中标人在装运危险废物时必须按油泥、油砂特性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进行分类包装,并按国家统一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3.10如中标人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处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由中标人承担。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该项目处置场所必须在辽宁省境内;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4.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4.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1)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2)投标人熟悉油田生产,具有提供全天候的现场服务能力,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服从指挥、严格执行采油厂HSE工作准则,有多年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HW08),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规模为不少于10000吨/年;(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5)中标人在中标后10日内必须到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和盘锦市环保局进行资质审查备案,并取得资质认可证明。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4-07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4-13 16:00:00.0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 4 月 7 日至2017年 4 月 13 日上午 08:30 至11:00 ,下午 14:00 至 16:00 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有意参加的公司请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3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4-26 08:30:00.0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26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5 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帐号:****************0023,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注: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缴款凭证,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文件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6.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六. 开标 招标人: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开标时间: 2017-04-26 08:30:0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5 室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 124012
联系人: 迟先生/刘先生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chirui@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账号: ****************0023
附件
1授权委托书.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油泥 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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