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招标公告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招标公告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以辽发改投资[2015]9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输水工程主要任务是解决清河区、开原市城市生活、生产用水,输水规模30.8万吨/天,工程设计等别为III等(中型)。工程自清河水库取水,由取水头部、隧洞和供水管线组成,输水型式为有压重力流,线路全长13.2km。
供水管线采用2条PCCP管同槽敷设,管线起点自隧洞出口经φ4.0m钢管连接段引出,管线主要沿灌渠及铁岭市清河区和开原市规划道路敷设。其中清河配水站以上为2根DN1400PCCP管;清河配水站至管线终点(开原配水站)为2根DN1200PCCP管。管线沿途包括2座配水站和4处预留供水口,分别是:预留坝下供水口φ4m、预留坝下供水口φ0.5m(南向)、清河配水站、预留三台子供水口(位于清开行政区界清河区境内,南向)、预留益海嘉里供水口(位于娄相屯净水厂前,西向)以及管线末端的开原配水站。
交叉工程包括:输水道尾水渠及清河支流各一次,穿越83石油管线、G102国道及3条县道。
本次招标范围为:管道线路长度12.485km,其中管径DN1400的PCCP管线长度3.058km、管径DN1200的PCCP管线长度8.523km,其余为钢管段,管道采用双管同槽埋设,内压0.6MPa,管道覆土深度1.4m~8.85m。工作内容包括PCCP管材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以及管材的运输、交货、服务等。
供货时间:2017年5月25日-2017年9月30日。具体生产与供货时间按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执行。
交货地点: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安装现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国家颁发的准许生产招标货物的营业执照、具有准许生产PCCP管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4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及要求:请投标单位派代表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国家颁发的准许生产招标货物的营业执照、具有准许生产PCCP管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5年类似生产业绩、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PCCP管材生产业绩等材料的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登记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报名地点: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号楼1009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人民币,下同),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4日上午10:30时整,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6.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招标人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 地址:铁岭市清河区清河路24号 联 系 人:赵德义 电话:***-******** 招标代理: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 系 人:刘丽秋 电话:***-******** 邮箱:lszxzbdl@163.com 2017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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