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航站区工程66KV及10KV供电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航站区工程66KV及10KV供电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TZB-GCSG-17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航站区工程66KV及10KV供电管网工程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东北局函【2015】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40%及企业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一标段 2.2 计划工期:2017年05月10日至2017年09月20日 2.3招标范围: 1.66KV电缆招标范围:有两条回路,电缆自机场中心变至66KV路径机场边界线处,电缆路径长度分别每回路约520m,电缆敷设于排管和工井内。 2.10KV电缆招标范围:有十二条回,电缆自机场中心变至机场各用电负荷中心,电缆路径长度约41137 m,电缆敷设于排管和工作井内。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长春龙嘉机场场区。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07日至2017年0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 4.2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可提供与新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法人授权书、⑥被授权人身份证、⑦外省施工企业须携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到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3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集团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利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 文件购买:孙鹏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徐晓明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2017年04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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