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五保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乡镇五保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四、公告时间: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2日。公告期间,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或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蓝引放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南二街85号

联系电话:****-*******

2、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经批准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下列货物,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乡镇五保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建设服务

二、采购编号:LJD17-001

三、采购内容:


品目名称

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一来源供应商

乡镇五保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建设服务

(一)服务期限:一年。

(二)主要服务内容:

1、引入安全管理模式和开展定期督查:通过服务团队为柳江区5个乡镇养老院护理员开展院舍安全培训,引入院舍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日常监控查看安全记录;每周定期/每月不定期下点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针对安全问题迅速反馈、及时督促整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工作资料归档等。

2、推动乡镇养老院的规范化制度建设工作:促进养老院掌握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制度上墙公示;促进规范化服务记录完整,学会规范化管理表格应用,每周定期/每月不定期下点开展督查工作,督促和协助整改,规范管理工作资料归档等。

3、护理员能力提升和护理人才储备:通过进行护理人员培训和人才储备,增强护理人员服务质量,保证执证上岗;每季度开展一次乡镇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每期20人左右,培训内容包括院舍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培训、规范管理的相关制度内容、养老护理管理的模式和方法、社会工作服务理论及方法等培训,促进护理员能力的提升。此外,培养和培训乡镇力量,包括志愿者骨干、40、50后待业人员、老年人家属、社会返乡青年,推动他们掌握养老护理的模式和方法,为乡镇养老院储备和培养护理员人才。

(三)服务管理要求:

1、服务费用支出:

服务人员费用:用于支付项目专职人员开展服务的劳动报酬,包括社保、意外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服务实施费用:直接用于开展购买方所要求的具体服务工作的支出。包括在引入5个乡镇敬老院(或五保村)安全管理模式和开展定期督查、推动乡镇养老院的规范化制度建设工作、护理员能力提升和护理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租车费、印刷宣传费、培训材料费等。

2、运营管理要求:项目应明确服务宗旨与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手法、服务程序、工作量、工作指标、评估策略、各方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机构资质证明、项目合同、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服务记录、工作简报、场地使用、参观接待、媒体报道、财务资料等应完整、客观的体现运营管理过程。

3、人力资源管理要求:项目应有明确的员工工作守则和职责范围。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或养老护理员,应明确职业伦理守则,应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招聘、培训、督导、考核、激励、解聘、申诉等相关的制度。相关绩效考核记录、进修培训记录等应完整、客观的体现人力资源管理过程。

4、沟通协作管理要求:建立承接方、购买方、评估方、服务项目所在地民政部门、相关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调工作规范。承接方应定期向相关方报告项目进度,提交相关材料,接受监督。

5、服务档案管理要求:专业服务资料档案管理可以按服务内容类别进行归档,也可以按服务过程可把服务资料分为服务计划书、服务开展各项记录、服务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归档。

(四)服务工作汇报:

1.每月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给民政局相关办公室。

2.开展乡镇五保供养机构规范化建设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表连同主管科室负责人鉴定意见一并上交到民政局办公室,届时,办公室将组织局领导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且经协商拒不改正的,民政局有权终止项目合同。

(五)服务效果评估:

1、中期评估:六个月后,民政局组织评估团开展中期评估,中期考核评估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前期项目资金。

2、结项考核评估。项目服务最后1个月内,民政局组织评估团开展结项考核评估,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结项考核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付。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项目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法律责任。

1

柳州市龙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四、公告时间: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2日。公告期间,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或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蓝引放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南二街85号

联系电话:****-*******

2、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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