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245省道房山区段照明工程路灯招标公告
东海245省道房山区段照明工程路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招标人)的东海245省道房山区段照明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东海245省道房山区段照明工程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海245省道房山区段照明工程路灯采购
2、交货地点:东海245省道房山区段,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3、招标范围:照明工程路灯采购(含路灯设计、供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3、工程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设计、供货、配合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2013年12月以来,所投产品必须具备三个及以上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所投产品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⑤其它投标方认为必要证明。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本人社保证明原件查验(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提供路灯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造价二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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