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速公路(莆永、湖城和永漳线)桥梁防撞设施及限高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岩高速公路(莆永、湖城和永漳线)桥梁防撞设施及限高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 〔2017〕025号 | ||||||||||||||||||||||||||||||||||||||||||||||||||||||||||||||||||||||||||||||
开标时间:2017-05-0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龙岩双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地区: | ||||||||||||||||||||||||||||||||||||||||||||||||||||||||||||||||||||||||||||||
龙岩高速公路(莆永、湖城和永漳线)桥梁防撞设施及限高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 〔2017〕02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高速公路(莆永、湖城和永漳线)桥梁防撞设施及限高设施工程已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双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龙岩双永、湖城和永漳高速公路尾工预留资金,招标人为龙岩双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龙岩高速公路(莆永、湖城和永漳线)桥梁防撞设施及限高设施工程。 2.2 项目地点:双永高速公路龙岩段、湖城高速公路和永漳高速公路龙岩段。 2.3 项目规模:
2.4 最高控制价: 2.4.1第1合同段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双永高速龙岩段最高控制价795976元,湖城高速最高控制价149159元,永漳高速龙岩段最高控制价215925元)。 2.4.2第2合同段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64109元(双永高速龙岩段最高控制价377939元,永漳高速龙岩段最高控制价86170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所对应项目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6招标项目施工工期:60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养护资质除外),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第2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养护资质除外),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2014修订稿)的规定,2014-2016年被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或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行政处罚时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为关联企业,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招标人将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选取其中一家参投,其它关联企业自动失去参投资格。 3.6,投标人可报名参加两个合同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 4月13日(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购买招标文件。超过以上时间,投标人可在截止开标时间前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经济开发区天隆商务区3号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其中《标准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每套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岩双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月山养护基地一期业务综合楼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龙岩市经济开发区天隆商务区3号楼5楼 联系人:卢小姐 电话:****-*******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龙岩管理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1合同段人民币贰万元整,第2合同段人民币玖仟元整。 投标人须按报名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_市属) 保证金帐号:171*****010********10604;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建设银行_市属 保证金帐号:****************0225-0025; 2017年 4月 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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