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作广场二期工程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新合作广场二期工程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承德县新合作广场二期工程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10********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承德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2013-182

所属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承德市-承德县
业主单位名称:承德县新合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SXZ17049
1. 承德县新合作广场二期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承德县新合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期项目结算审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承德县新合作广场二期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结算审计。
2.2项目地点:承德县下板城镇
2.3工期:60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为保证项目工期及质量,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针对承德县新合作广场二期工程结算审计、承德县新合作广场三期工程结算审计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的负责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应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04月08日至2017年04月12日09:00~11:00,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6. 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并附一套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可以用复印件加盖公章替代原件,证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专业)(6)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7.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建设单位:承德县新合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建刚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联系人:宋立强
联系电话:180*****5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结算审计 广场 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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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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