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安防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安防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安防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安防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HW-QC-13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7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不分标包,共有三部分组成,明细如下:

第一部分:自定装备设备;第二部分:分级保护项目建设;第三部分:控申接待室建设,设备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采购预算:人民币78万元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主要产品(扫描仪、打印机、防爆桶、手机屏蔽柜、LED档案室灯具、入侵检测系统、机房温湿度精密控制器、四合一彩色打印机、登记电脑)非供应商生产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4、保证金交纳凭证;

5、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工程资质证贰级(含贰级)以上;

6、出具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七、 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17年4月19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3、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5第四会议室

九、其他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世忠、彭增伟

联系方式:***-******** ********

传真:***-********-***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


标签: 办公设备 安防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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