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工作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洗涤工作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东台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东台市人民医院洗涤工作外包服务项目已经东台市财政局批准。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招标内容

医院概况:东台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50年6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医院。医院占地面积64461平方米,院内建有7层的急诊楼、17层的住院A楼、11层的门诊综合楼;22层住院B楼。医院现有员工1145余人,每日住院病人1200人左右,实际开放床位1250张;每年门急诊总人次60多万次,年出院病人总数4万多人。

项目内容:东台市人民医院洗涤工作外包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主要包括医院内所有医用被服、手术敷料、婴儿服、病员服、工作人员被服(含羽绒服)及床单元被服(包括棉被、被套、床垫、床单、枕套等)的洗涤、下收、下送、缝补、折叠及熨烫、床单元(包括床单、被套、枕套)租赁及其他临时性洗涤(如窗帘、隔帘、沙发套)等与医院运营有关的一切洗涤及相关工作。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2)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洗涤或类似服务项目;

(3)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场所,提供生产场所证明(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现场所有设备照片(必须至少包含洗涤、烘干、熨烫、折叠等设备,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盐城、泰州、南通、扬州、淮安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上述地区设立的生产场所,并提供生产场所证明及现场所有设备照片,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洗衣外包服务业绩(业绩必须是在第(3)款中设立的生产场所完成的,不能体现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且服务开始日期至开标日期止满一年(含一年)。(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服务合同、能够体现完成该业绩的生产场所的证明文件和业主提供的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的证明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最高限价: 315 万元/三年。

5.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请申请人登陆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tzbtb.com)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8时30分;

投标、开标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由东大门进入)。

联系人: 韩远             电话: 133*****688

地 址:东台市人民医院(康复西路2号) 邮编:   224200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标签: 外包服务 医院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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