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水环境提升招标公告
景区水环境提升招标公告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同里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该单位采购的景区水环境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RF2017-WJ-G-001号
本次采购预算为:壹佰肆拾柒万壹仟叁佰柒拾壹元陆角柒分(?*******.67元)
二、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景区水环境提升项目
2、服务地点:吴江同里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其中铺设水植物及安装相关设备时间除外,要求安装调试时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
三、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
1、标书发售时间:上网之时起至2017年4月14日止,每天9: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9、投标人需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须提供的以下材料(原件备查):
1.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劳务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记录承诺书;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六、标书款汇款如下:
收款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道前支行 账 号:****************955
七、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按前附表第六项指定帐户)。
八、投标勘察现场、答疑会的日期、地点;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勘察现场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由代理公司组织前往勘察现场。
2、答疑会时间:2017年4月14日下午13:30,2017年4月14日上午10:30前将答疑问题传真至招标公司。
3、答疑会地点: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4、投标时间:2017年4月28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5、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17年4月28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7、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人民路9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联系事项
单位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东二路18号大森创业园418室
联 系 人:陈超 宁杰星
电 话:(0512)********(TEL/FAX) ********
邮政编码:215006
十、采购单位:吴江同里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