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十标段(重)
扶绥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十标段(重)
施工招标公告
********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十标段(重)施工招标已经由扶发改字[2016]1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扶绥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十标段(重)
2.2项目编号:GXTZ-ZB-2016第(01427)号(重)
2.3建设地点:扶绥县境内昌平乡
2.4工程规模:第十标段共6个村屯公路,路线总长共10.85km,总投资约530.18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信息 | 起止 | 建设地点 | 工程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1 | 第十标段 | 白沙-苏罗公路 | 昌平乡平白村 | 路线总长1.153k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5m;路面类型及宽度:水泥砼路面,宽度为3.5m。 | 57.65 |
2 | 内白-白沙 | 昌平乡平白村 | 路线总长0.88k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5m;路面类型及宽度:水泥砼路面,宽度为3.5m。 | 39.72 | |
3 | 新湾-中驮公路 | 昌平乡平白村 | 路线总长0.618k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6.5m;路面类型及宽度:水泥砼路面,宽度为4.5m。 | 30.90 | |
4 | 岜帽-伏良 | 昌平乡平白村 | 路线总长1.413k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5m;路面类型及宽度:水泥砼路面,宽度为3.5m。 | 62.41 | |
5 | 岜楠-昌赛公路 | 昌平乡石丽村 | 路线总长0.79k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6.5m;路面类型及宽度:水泥砼路面,宽度为4.5m。 | 39.50 | |
6 | 陇问-中驮公路 | 昌平乡赛仁村 | 路线总长6k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路基宽度6.5m;主线水泥砼路面,宽度为4.5m。 | 300.00 |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的挡墙、路肩、路涵等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限为12个月。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施工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公路桥梁专业中级 ( 含 ) 及以上职称。投标企业拟使用的项目经理为未承担有在建任务的。
3.3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3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完成过15公里以上的四级公路或10公里以上的三级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信用评价等级属B级及以上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2015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43号)或《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5年崇左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崇交〔2016〕15号)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 4 月 8 日至2017年 4 月 13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时(正常上班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4.3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到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3)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职称证( 必须为公路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投标单位最新省级或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评价的备案证明材料。(5)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公告期内)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要求查询结果为投标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6)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6年12月-2017年2月份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介绍信、委托授权书为原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复印件均要求清晰且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4.4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每本 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7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地 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崇左市扶绥县新华街157号
联系人:赵 工
电 话:****-*******
8.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607房
联 系 人:何 工 联系电话 : ****-*******
招 标 单 位: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4 月 8日
标签: 农村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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