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吨)仓储改建工程——烘干设备招标公告

(1.5万吨)仓储改建工程——烘干设备招标公告

宜兴市闸口粮管所(1.5万吨)仓储改建工程-烘干设备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投标)
项目编号:YXS********4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闸口粮管所(1.5万吨)仓储改建工程-烘干设备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6]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闸口镇粮油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烘干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烘干机及相关设备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人公告后供方立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自合同生效后,供方必须按照需方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供方需按照需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备足货品并进行安装调试。二个半月竣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
2.6合同估算价: 约200万元
2.7质量及检验: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烘干机:宏佳、三喜、海帝升
注:除以上附表中明确的品牌外(不接受贴牌),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其他: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4.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本工程的评标细则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日13时 40分,地点为宜兴市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1室。电子投标文件从网上递交至宜兴市招投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不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7.付款方式
货物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开箱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0%,余款10%至保质期满后15天内付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2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附件:
评标细则.doc

宜兴市闸口粮管所(1.5万吨)仓储改建工程-烘干设备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电子投标)
项目编号:YXS********4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闸口粮管所(1.5万吨)仓储改建工程-烘干设备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6]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闸口镇粮油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烘干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烘干机及相关设备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人公告后供方立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自合同生效后,供方必须按照需方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供方需按照需方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备足货品并进行安装调试。二个半月竣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
2.6合同估算价: 约200万元
2.7质量及检验: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烘干机:宏佳、三喜、海帝升
注:除以上附表中明确的品牌外(不接受贴牌),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其他: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4.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本工程的评标细则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日13时 40分,地点为宜兴市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1室。电子投标文件从网上递交至宜兴市招投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不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7.付款方式
货物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开箱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0%,余款10%至保质期满后15天内付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烘干设备 改建 仓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