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公演灯光及音响租赁招标公告

音乐公演灯光及音响租赁招标公告

许昌学院就音乐公演灯光及音响租赁项目进行国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名称及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音乐公演灯光及音响租赁项目

(2)主要采购内容:音乐舞蹈学院《农历》公演活动的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租赁,并提供公演活动现场有效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采购确定音乐公演灯光及音响租赁项目服务供应商,数量、规格、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次只有一个标段。

(4)项目地点:河南艺术中心大剧院

(5)服务时间: 2017年5月14日至2017年5月16日;(5月14日设备搭建调试;5 月15日全天走台合灯光、音响;5月16 日:正式公演)

(6)预算:11万元人民币。

(7)付款方式:在保障公演活动进行中各种设备使用效果达到要求,并提供有效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前提下,项目结束后支付全部合同款。

(8)租赁设备清单:见投标报价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近三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已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7 年4月10日 至 2017年 4月13日,工作时间。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新版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原件现场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四、现场勘察: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实地勘察活动,投标人必须到公演所在地实地勘察活动现场,以便更好的了解活动要求。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投递标书及开标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联系地址:许昌学院办公楼5楼510室。

注: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许昌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 年4月7日

标签: 租赁 音响 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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